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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就不要走散了

19岁末,我爱上了一位长发姑娘,此后,我便觉得长发女生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记忆衰退,或许是波西米亚长裙最让我记忆深刻,波西米亚,女子,多情……这样的牵强附会未免执拗了些,但波西米亚的随性自由却是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以至于想起曾经读过的米兰·昆德拉。

对布拉格的印像还是蔡依林的那首《布拉格广场》来的深刻:我就站在古老的黄昏的布拉格广场……百度过布拉格的照片,曲折的街道,橙红色的屋顶伏尔塔瓦河流过广场,流过公园。

我又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翻出来细读了一遍,不懂爱情的年纪总是喜欢把这类书当小黄书来浏览。

“人类一发问,上帝就发笑。”我想,我是被昆德拉洗脑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哲学是枯燥的发问与思索,那是要等到阅尽人是滋味后才能悟出的道理,我不信轮回亦不去深究,但这次读了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却觉得尼采是一位可爱的老头,他的“轮回说”、他的哲学好像是流光,飞舞在思想的原野上。昆德拉将哲学融入了生活,在政治问题上,,在爱情纠葛中——“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而在生命的轻与重之间,我却难以抉择也难以取舍。

就像读这本书,我喜欢特蕾莎,但我也心疼托马斯,这个酷爱单身生活的男人遭遇了爱情。“必然者为重,重者有价值。”爱让他幸福,却也成了他最大的负担,风流的医生因为爱情步步走向农夫,在隐喻式的田园牧歌生活里,我不知道他是否快乐。我只能看到那只叫卡列宁的狗,嘴角露出欣慰。

软弱依赖的特蕾莎只活在情人的眼里,,爱情一旦有离开的迹象,世界便不再安宁,我觉得这爱是如此的沉重。沉重却真实,俗世间的情感多半或许如此吧。

而相比特蕾莎,我却更喜欢萨比娜,一个把背叛当作一生的追逐的女画家,才情满腹,又爱流浪与自由。真的,我从不认为“流浪”是贬义词,流浪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每一次读到她,总觉得恍惚与悲凉,好像寂寞开出了花。她逃离生命里我们认为重要的东西,比如父女情、爱情乃至民族情。

她拒绝媚俗,拒绝做作的艺术,也拒绝做作的人生。只活在真实里,是自由而傲骄没有线的风筝,只要有风,就回飞向远方。

但人生好像是再平凡不过的事,悲喜交加里串联着梦想与现实,生命的欲求也许无法完成,但橘黄色的夕阳余晖总能够生出脉脉温暖,如同书中那条被唤作卡列宁的狗在死之前露出的微笑般暖人心扉,这人生大抵就圆满了。

如昆德拉所说,我们的追求永远是朦胧的。因为朦胧,我只知道我们的追寻在前方,我遗忘了时间,遗忘了轮回,,而在生活里的角色使我们不得不做个识大体的人,又渐渐变得有些“媚俗”,对生命不断地思索却又让我们变得更睿智。

但我也知道,生命中很多看似鸿毛般轻巧的东西实际上极为沉重,比方说她不爱我;看似很重的东西实际上很轻,比方说我爱她。“当我们摒弃掉所谓的使命,心灵便无比自由。”当蝴蝶变成蝴蝶,蛹的重量还剩几许?

事实上布拉格的黄昏依然写满恋曲,推开一个拥抱或者眷恋一份缠绵,生活又会有怎样的变化?如他在《生活在别处》里所写:“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遇见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遇见,就不要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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