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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轩往事随笔之初恋

我叫逸轩,一个很涵养的名字。

我不知道从哪开始写我的经历,毕竟我经历的太多太多。开始动笔的一刹那,我想到了她,不如就从她开始写吧。

她叫林雪,当然这是化名,不过这不影响我的叙述。我们同届不同班,四年级的时候我就对她有了异样的感觉。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小学毕业的时候我才13岁。在现在看来这就是青春期对异性的吸引罢了。可是在当时对于男女关系上是初入者的我来说这就是爱的表现。呵呵!现在想起来觉得挺好笑的,12、3岁的孩子懂什么爱情啊。

林雪不是我第一个有好感的异性,不过她却是我想用一生守护的对象,哪怕现在我也不会变。毕竟这是我的初恋。我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因为我觉得世上对女性的描写词语用在她的身上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即使现在我有我的家庭(刚结婚不久),她有她的丈夫。

在我的记忆里,与她的时光就像拼图一样,每块拼图有都带着或多或少的泪水。仔细的翻找了一下记忆内存,我发现,唯一一张的开心记忆就是她答应我跟我处对象的时刻。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夏天,天气还很炎热,不可否认大陆北方那样的炎热天气真的很少。

小学毕业后,假期的某天,我以一个朋友柳东(同届不同班,林雪的同班同学)的名义把她约了出来,可是让我抓狂的是她竟然带了一个朋友去。好吧!我承认是我没说清楚。

小学的时候,我是全校同学年的尖子生,可是我不善于社交。换句话说就是智商很高,情商底下的家伙。本身我就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又赶上她带着朋友,一见面我就懵了。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我无奈的胡乱编了一个借口,算是糊弄了过去吧!可是她眼中的戏虐却很清楚的表露了出来。而戏虐这个词还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临到分手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封信和一个挂件,因为我知道她不喜欢身上带着装饰。当然,她不反对在手上带戒指。后来我不知道她看没看信,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扔掉了挂件,总之就是不了了之了。

插一句,我是一名业余写手,写过几本小说,可是都没有写自传这样的轻松。呵呵~天生的懒散,还是这样无拘无束的好。

初中来临,我没有选择跟林雪上同一所,纵然这对家里来说很简单。

我选择了一所城中村的村中学,说起来选择村中学的原因还挺不上进的呢!因为村中学的学生人少,同时学校管理也没有城中学严格。偷偷的说一下,在当时,我所在的中学是唯一一所老师多于学生的中学。不过我庆幸我选择了这所村中学,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故事和现在的我。

我有一个结拜大哥,叫晨晖。之所以有这个大哥,还是因为那时候在热播的一部古装历史巨作——《三国演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贫富不离荣辱与共的兄弟情谊是我最向往的。特别是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生死誓言。

我们当时一起结拜的时候是四个人。大哥晨晖,二姐刘洋,三弟逸轩,四妹珊珊。结拜以前我们都是平时在一起玩,上放学一起走,吃饭一起吃的好朋友,结拜以后我们的关系更加的融洽。再加上性格上的互补,我们曾经一度成为学校人人羡慕的“情侣”。当然了,我们四个在一起的时光也仅仅只能维持到小学毕业。毕竟初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过度,谁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上一个好的初中,从而在考个好高中。所以,除了我和我大哥还在一个学校以外,二姐刘洋和四妹珊珊都分别去了不同的初中。我清楚的记得,二姐刘洋去了六中,是一所重点市级初中;四妹珊珊去了四中,同样是一所重点市级初中。四妹珊珊与林雪同一所学校,不过不同班。林雪在七班,四妹珊珊在五班。我们四兄妹还是经常电话联系的,只是这几年都参加工作了,联系也就渐渐少了。

初中一年级下学期的暑假,一次无聊,陪着朋友超哥去英语补习班接他的女朋友,无意间我看到了那个我魂牵梦绕的身影,哪怕只是背影。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也在补习英语,刚好和超哥的女朋友在同一个补习班。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天意。从那以后,不时的我就会陪着超哥去接他的女朋友。其目的我想大家也都知道的……

补习班是在一个小区大概有两层楼高的平台门市房里,平台下面是一个规模还可以的综合超市。与林雪有关的记忆片段里唯一一次开心的记忆就在这个超市里。

可以说那次是完完全全的偶遇,因为我是陪超哥去买东西的。

很狗血的超市偶遇,可是那确是事实。

我和超哥边聊边买东西,没注意对面走过来一个推着购物车的女孩。没错!她就是林雪。可是当时我没注意,超哥也没注意,林雪的眼睛更是在货架上找着自己想要的商品。

“咣~”两辆购物车相撞的声音。

“嗯?”

“哎呦~”林雪下意识的捂住了被购物车扶手闯到的肚子,又揉了揉。

我抬头,看到微微张着小嘴的林雪,一时间呆住了。要知道,我来补习班很多次了,可是每每我都刻意的躲着林雪,不想让她看到我,然而这次却撞上了!是实实在在的撞上了!

“不好意思!我没看见,你没事吧?”超哥这样问道。

林雪抬头,随口说道:“没事。”看到我微微一笑,说:“嗨!逸轩!好久不见~”

我只能报已苦笑,虽然在这个场合上很不合适。“是啊!好久不见!”超哥看到我这个样子,就知道了这是我一直暗恋的人。当然如果算是暗恋的话。

“怎么?你们认识?”超哥疑惑的问。我明知道他的这个疑问有些多余,可是当时的我却需要一个理由来缓解莫名的尴尬,所以我就很自然的回答道:“是啊!小学同学,同届不同班。”

小孩子永远可以因为任何的原因而走到一起,购物也不例外。

我不知道林雪今天为什么没有去上课,我们也没问,她也没说。补习班下课的的时候到了,超哥要去接她的女朋友,而我又不习惯独自和一个女孩待在一起,所以我就说道:“超哥!等等我,一起。”超哥很疑惑,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好机会,可是我却不把握住。不解的看着我,好像有询问的意思。我随意的拜拜手,转身对林雪问道:“要一起去吗?”出乎我意料的是林雪竟然答应了,而理由就是“我的好朋友也在补习班”。无奈,我只是惯性的问了一下而已。

超哥接到女朋友就要走,悄悄的对我说要把握住机会。我心里颤的很厉害,不过值得让我高兴和郁闷的事情还在后面。

超哥走了,我低着头,俨然就是一个小男生的做态,或者说是一个初哥的样子。林雪的朋友们都很大胆,即使是现在的我也要这么说。当时林雪的朋友那种看着我的眼神很暧昧,真的很暧昧。当然,这种暧昧是在我与林雪之间。毕竟林雪买的东西还在我的手上。对于情窦初开的孩子们来说男孩替女孩拿东西就是已经确定了两个人的男女朋友关系。现在想想这根本没有什么的。

还是那个超市。超市里有一个区域是供五六岁小孩子们玩的,旁边一排椅子用于休息,我们就来到了这排椅子的位置。具体的我就不说了,纵然这段回忆很美好,可是这次引起的后果对我来说很严重。我只能说,当时我很腼腆的对着林雪的耳朵说:“我喜欢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林雪的头发很柔很香,身体也带着淡淡的香气。腼腆的我不敢在她的耳边多待哪怕一秒,因为我怕我会为那份香气所沉迷。

“好啊。”林雪很大胆的回答道。当时的我脑子有点挡机,瞬间我感觉这一刻我是最幸福的。

都说结果不重要,享受过程才是真的。可是当后果来临的时候,并且这个后果很严重,又有多少人会大声说出:“至少我曾经拥有过!”

那个时候电脑已经开始流行,QQ也已经普及。每天我和林雪都会聊天到很晚,反正学习对我来说很简单。

我与林雪的爱情只维持了七天,如果算是爱的话。

有一天,这或许是巧合。我在QQ上看到一个网友的网名和林雪的网名竟然是情侣的,这让我有点凌乱。因为我和林学的网名是情侣的,而林雪突然换掉网名这让我有些失落。没错,就是失落。我都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产生失落的感觉。

我问那个网友:“嘿!在干嘛?”

“偷菜啊。”

“我的菜熟了吗?”

“还没呢。”

“哦哦,对了!你的网名怎么这么像是情侣网名啊?”

“这没什么啊!这证明哥们我不再是单身了!哈哈~”

“呦!那要恭喜了!”

紧接着我又问道:“哪的姑娘啊,这么不开眼能看上你?”

“切!什么叫不开眼啊!这是哥的魅力!懂不?”

“……”我发了几个点表示无语。

“她是海湾的,叫林雪。”

我沉默了,没有再回网友的信息。

拿着手机给林雪打了一个电话。

“喂!你怎么换网名了?”

“我想换就换呗。”

我听的出,林雪说这句话的时候那种语气很无所谓。

“哦,那没什么了,我挂了。”我的心疼了,真的疼了。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我险些哭了。

我从小就爱看书,所以我掌握了很多的知识。其中最让我喜欢的就是心理、推理和军事策略,同样我掌握的最好的就是心理。特别是人的心里活动和语气的联系。我知道,我和林雪的爱情完了。没有分手,没有多余的话,就这样结束了。

“只要你喜欢,我不会阻止。我也没有那个权利。祝你幸福。”这是我最后给她发的短信。至今我与她的美好回忆依然好像昨天刚刚经过的一样。

结束不代表最后,开始不代表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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