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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过你,这是不争的事实

“ 他,是我的朱砂痣。 ”

"我是爱你的

我爱你到底

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

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

作为一个农村的穷孩子,寒假和暑假是要充分利用的。我认识他是在我大四实习结束的寒假,在孩子们放寒假之后,我就拖着行李箱离开了家到离家不是很远的一个电子厂打工,当时要培训两天,在培训的时候我就看见他了,他很清秀,很帅气,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这也是一段始于颜值的感情。

当时我们都在一楼,但是在不同的线(在工厂工作过的人应该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上班前集中的时候了,因为两条线的人会站在相邻的位置,我转头就可以看见他,,因为我们是同一批进来的,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而他的头像刚好是他自己,所以我轻而易举地加到了他,随后我就开始找他聊天了,但是他是个很高冷的人,常常好久才会回复一句,就这样过了几天,我就表白了(人生第一次),当然,不出意外,他拒绝了,之后我就想:喜欢不一定要在一起啊,或许我们就是有缘无分呢!之后就过年了,我也打算放弃了,也确实放弃了,直到认识他快一年的时候。

我再一次找他聊天是在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他发了一条朋友圈,看着他的照片,我又没出息地犯花痴了,然后我找他聊天,很庆幸,他记得我,然后我就开始撩他嘛(你们懂的),但是很不幸,明明成功就在眼前了,可是还是功亏一篑;他的理由是我们没有见过面,不知道会不会有感觉(我第一次见把拒绝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人)。

我以前不是没有喜欢过别人,但是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执着,以前我的朋友都说我是佛系女孩,因为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个思想?但是我以前也曾勇敢放弃过一个人,要说感情,那个也很深啊.........对于他,我还会继续喜欢,不求其他的,我要把他放进我生命中的净土----我生命中唯一执着的人。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是我的朱砂痣;但永远不会变成蚊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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