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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无期30:我有一个乐队梦

“ 对于身无分文的我,乐队只是一个梦。 ”

山东辍学后,我一直对音乐抱着梦想。

我喜欢声乐,也学了几天美声,但我普通话不好,节奏感不强,自己认为没有出头之日,便选择了乐器,又没钱买乐器,我喜欢电子琴,差一点的要一千多,好的五六千,只好买了三百块的二手长笛,尾键还有点问题。

半桶水都不到,把长笛放在家里,买了几本竹笛的书,倒也吹得出几首曲目,也买了磁带,一边听磁带,一边练习,山清水秀,山谷里总能听见我的竹笛声。

听说镇上有一个乐队很出名,我便寻着路找到了队长兼老板。

王驼子,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比我大几岁,喜欢唱歌,还拿了些奖,搞了个电声乐队,红白喜事热闹热闹,几百块一场。

知道了我的来意,王驼子很高兴,在我们家乡能找到一个喜欢音乐的少,乐队确实也需要人,就让我进来学一学,五十块一场。对于一个不怎么会的人来说,五十块一场,已经很不错了,尽管不能与老手相提,也是一种职业,是我喜欢的职业。

于是,我们在镇上租了一套房子,在四楼,一年六百块房租,W在岳母家的小店里帮忙,我则三五天的出去搞乐队。出租房很大,有厨房和卫生间,平时自己做饭吃,有时候也在岳母家的小店里吃。W带着孩子做事,有时候岳母也替换一下,相互有个照顾。

从感恩的角度来说,我是非常感谢岳母的,尽管那两百块的彩礼没有算数,她有她的难处,最起码W在家里躲的那段时间,她经常来看,孩子出生后也经常来,包括后来把孩子给她带了大半年,这些付出我都铭记于心。

那段时间我是幸福的。

大女儿六个月时,已经会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每次回来,见她躺在床上,立即露出笑容,抱起来逗一逗,又不笑了。她想人抱,抱着来回的走,有时候我想起一个人带她的日子,那种辛酸,被她的笑容给化解。

乐队走乡串镇,很少在本镇演出,本镇的还有两支乐队,但年龄偏大,内容没有我们的精彩,音乐也不好听,价格却要便宜一些。我们的乐队虽然价格高,但配置却可以,有键盘手、鼓手、贝司手和歌手,有时候也有吉他手,有点像摇滚乐队,改编了一些流行歌曲,倒也能搞起气氛。

我的竹笛显然不能融入电声乐队,更何况节奏不稳,配合不起来,于是就做键盘,也只能弹一些简单的调子,和弦也不会,主旋律跟得上,几个拇指在键盘上乱弹,反正老百姓又听不懂,勉强的跟着混日子。

组建一个乐队是不容易的,首先得有人,有会乐器的和歌手,不管怎么样,至少要唱得流畅,让人听起来是有味道的。其次是设备,音响和调音台,好的要十几万,便宜的也要好几万,加上乐器,中等的也要六七万。再就是交通,走到哪里,要么租车,要么自己有小型货车,也是一笔高成本投资。

对于身无分文的我,乐队只是一个梦。

音乐能让人升华,无论红白喜事,都会投入感情,谈笑风声,周围站满了人,眼睛里透出赞赏的光芒,尽管是在路边或是院子里,也是非常有价值的,更像几个艺人,全身上下都散发出诱人的音符。

然而,这种职业是暂时的,乐队并非天天有事做,而且微薄的收入也无法维持生计,如此高尚的艺术,在面对生活环境时,也只能退却。参加乐队的人都不是全职,或是老师,或是个体,有自己的事做,业余的赚钱。

我在乐队里的日子是快乐的,在音乐声中,能找到自我存在的价值,但我预感到时间不长,除了要养家糊口,音乐并不是我的梦想,我只是喜欢乐队而已,喜欢参与,喜欢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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