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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活该你找不到女朋友!

花花是个胖女孩,眼角有斑,喜欢化妆,打扮起来还不算难看,也很会搭衣服。之前自己开过店做生意,但近期换了份新工作。

由于新工作专业性很强,对员工的内外素质和操作技能都要求很高,所以是有实习期的,并且在实习期间是没有工资的,实习期至少三个月。此事,违不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我们暂不讨论,因为这并不是我要写这篇文章的重点。

花花的家离工作的地方不是特别远,每天乘公交车,也算得上方便,但她不愿意在家里住。她说,她爸每天五六点钟就爬起来拉二胡,吵得她休息不好;她妈一有空闲就给她介绍男朋友,不管条件如何,有人选就让她去见。她懒得在家和二老周旋,于是说要在单位的宿舍住,上班方便。

而实际上,单位的宿舍是不提供给实习人员的。她住在了她的一位男性朋友家。这位男性朋友就是今天的主角。暂且称他叫大盗吧,采花大盗嘛!(自配音效,哈哈)花花刚搬进去,大盗很明确的跟花花说,我不要你房租,你尽管住就行。

大盗二十七八岁,从没谈过恋爱,单身一人住着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不知道这些年独守空房的他是怎么度过的,但当花花要去他那住的时候,他肯定特高兴,终于闻到腥味了啊!可我不知道能不能说大盗其实是个很老实的人。花花住在他那里,一直没有发生什么越过朋友界限的事。两个人只是每天一起买菜做饭,一起吃饭,一个躺在沙发这头睡觉,一个躺在沙发那头唱歌,好像真的只是普通朋友,直到有一天,花花说他喜欢她。

每天快下班时间,花花开始接到大盗的电话,总说要来接她下班去吃好吃的。有一天晚上,花花喝多了,大盗趁机在车子里亲了她的脸,据说还拉了她的手。花花没有直接拒绝,只是委婉的问“你干嘛?”或者顺势抽回自己的手。花花知道大盗的意思,但花花对大盗一点感觉的都没有。花花开始苦恼,想着要搬出来,不能再和大盗住下去了,可是介于经济紧张,毕竟三个月都没有工资,如果搬出来自己再去租房子,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于是迟迟也没有行动。

后来,花花过生日,大盗给花花发了一千块钱的微信红包。花花在办公室说起的时候,大家都很羡慕她,一千块钱的红包对于我们这样年轻的打工仔确实不算小了,况且非亲非故,朋友而已,但大家并不知道花花说的“朋友”就是她的舍友兼追求者----大盗。再后来,大盗给花花买了新的床。大盗的房子很大,但一直只有一张床,这么长时间以来花花都是睡得他家的沙发。现在花花终于有卧室,有床了。

这些都有了,但花花开始真的找房子了,她要搬出来住。那几天花花上班时间一直在逛58同城,逛赶集网,找房源。她说,她不能再住在大盗那里了。他们可能吵架了,但具体因为什么而争吵,笔者不得而知。只是大盗把生日发给花花的一千块钱红包要回去了,而且是立刻马上,让花花转回去给他。他说,花花不是好女人,怎么能跟他在一起,还跟别的男人缠呢?他说花花怎么那么爱贪便宜,喜欢花别人的钱呢?看到这里,朋友们你们是什么感觉?这个男人有病吧!花花答应做他女朋友了吗?只是朋友而已,你管人家和谁缠;花花喜欢花谁的钱,跟他有关系吗?他如果说的是他那一千块钱的话,试问,是花花问他要的吗?他自己转的生日礼物好不好?一个男人,送出去的东西还好意思开口要回来,也真是极致了。

然而这只是开始。大盗见花花真的在找房子,就开始慌了,赶紧又开始讨好,说是听信了谁谁家大婶的建议,才那样说花花的。但同事,朋友都劝花花不要再和这个男人然了,即使他这一刻又和颜悦色了,但他的本性已经暴露,他就是一个斤斤计较又没主见的男人。喜欢一个女孩子,还要去听隔壁大婶的建议,来伤害一个女孩子,情商真的跟上了年龄的增长吗?

花花终于找到了合适房子,准备搬家了。然而后一天,花花请假了,没有去上班。因为前一晚,半夜,花花醒来一转头,大盗就坐在她的床边,没把她下个半死。花花都不知道大盗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还就坐在她的床边不支声,是不是变态啊!这一次,大盗身后别着一把刀,逼着花花给他交一千块钱的房租,并立刻搬走。花花有一个警察朋友,也不知道大盗是在哪里偷看到了花花这位朋友的电话,打过去,胡说一通。花花叫来了有车的朋友,当即把东西搬回家了,一千块钱的房租甩给他。这样的情形估计和大盗也是永别了。

作为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你,完全可以想象当时疯狂的场面。可是一个男人怎么能这样?怎么能出尔反尔,怎么能没有自己的判断力,甚至还有如此恐怖的暴力倾向……

只能说,这位二十七八岁的大盗,你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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