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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离离一眼欢喜

芳草离离是我喜欢的一个词。今天想说一份心情,说一个一眼就喜欢的人,他的名字,叫做芳草。

前阵子和朋友聊天,聊到恋爱这个话题。我跟她说“哎,我以前有一个喜欢的人,就是那种纯粹的喜欢,一看到他就可以傻乐的喜欢。”朋友问,那你现在还喜欢他吗?我说,不喜欢了,不过偶尔会想起。

青春美不美,我不知道。不过,青春不可复制,里面的人很是珍贵,这一点我很认同。

还是讲回话题吧,芳草离离之所以得我青睐,因为那是我送给他的名字。读书时期,我跟他说,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他说好。然后就有了芳草离离,一派荣荣生机。我对他说,我叫你芳草可好?他笑意荡漾点头答应。其实那就是年轻时候小姑娘的一些小心思,我不想和其他人一样喊他的原名,希望我能给他一些特别的东西,也希望对他而言我能够是特别的存在。芳草离离,你可曾知?一个名字,包含着多少年少心事!

我和他是中学同学。新生报道那一天看见的他,然后认识。以现在回望过去,我仍旧觉得那个情景是美丽的,飘着花香的,覆满阳光的,动容不已的。不知道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总之,就是觉得他好看,让我有如春风拂面的美妙心生出来,忍不住想多看两眼又觉得羞涩横生。遇见他,开始扭捏了。这是我的喜欢。

那时候的喜欢不算一件简单的事,但却绝对是纯粹的。我对他的情感,就是纯粹的“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的那种。看见了,就好。有时候上课吧,会偷偷看他。如果他刚好看见了,就假装淡定地把目光移开,就像是“我没有故意看你我只是恰巧看到你而已”一样,接着却又暗自开心因为他回过头来看了我。有时候课间看到他跟其他同学聊天玩耍,就很想参与进去,然而又苦于找不到话题郁闷不已。他没有来上课的时候,焦虑失神不由自主地一天往他的座位瞄上几百次。他若是找我说话,内心小鹿乱撞兴奋得开出了花来表面却依然要镇定自若。总之,他的出现,让自己觉得生活很美好,像是七彩虹绚烂像是棉花糖可爱甜甜酥酥。

期待着每一天的清晨,期待着所有的课程,期待一切可以看见他的机会。芳草离离,就像是我的那份喜欢的心意,一派繁荣,萋萋不绝。喜欢一个人,内心就会充满期待,这是真的。

我以前有写日记的习惯。从喜欢他开始,到放弃那份喜欢而结束。之前整理房间的时候,又翻出来那些日记,大大小小一共好几本。里面记载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不过,那个时候写下那些文字和心情的我肯定是特别虔诚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曾经我喜欢他的印记。这些青春我和他都可能不记得了,但是日记本不会,它替我好生收藏着。我的日记本里住着一个我喜欢的人。记得后来很喜欢他的时候还跟一个知道这件事的朋友说过,若是以后有一天,我决定不喜欢他了,便把这日记通通寄给他,把那些藏着日记本里的爱恋都还给他。朋友听了,笑着说真简直了!现在,这些日记本还在,被锁在了一个小箱子里,我没有还给他,也没有再打开过。那是我的过去。丢了,过去就空白了,就算我遗憾过我没有和他在一起,但是还是庆幸他的出现赠了我一场欢喜。

我是个恋旧的人。他送我的东西,我一直都藏着。包括一张当年他画在我练习本上的卡通和写在上面的一些话语,我都没有扔。记得中学毕业时,我和他的关系已经有点闹僵化了,见了面无话可说的那种尴尬。拍毕业照的那天,其实很想找他一起去拍一张合照,然而当我跟着朋友们把整个校园都拍了一遍了,我也还是没有勇气去找他要一张合照。后来在一个同学的QQ空间那里挖出来一张他的单人照,就偷偷保存了,以后又偷偷去冲印出来并把它夹在了日记本里面。我不知道要怎么喜欢一个人,但我清楚地知道,当初对他的所有心情都是真的。

跟他关系最好的时候,是在初二。一下子熟悉起来了,有很多话可以说。有时候,晚上上自修,我们就在偷偷聊天。有同学曾打趣说我和他是欢喜冤家般配得很。我就在心里偷乐。有一次,有同学告诉我说,如果两个人的名字可以连起来写,并且写得漂亮的话,就是说明他们有缘分。然后我就在练习本上偷偷写我和他。他看见我鬼鬼祟祟的样子,就问我在做什么。我把缘由告诉了他,然后我也看到了鬼鬼祟祟的他在纸上涂鸦。我不知道他写了谁,不过我大概可以猜得到。然后我在他的练习本上看到了好几团被他涂得黑漆漆的名字连写真身,轮廓能够分辨出来的是,他写了两个不一样的名字连写,我原以为只是T姑娘一个人在他的心里有位置。没有问他另一个到底写了谁,却期待是写了他和我。

有件事觉得很奇怪,很多人都觉得我对他很好。其实,我对他不算很好,就是普通的一般好吧。他也觉得我对他好,然后我产生了错觉,错误地以为我是对他最好的人。喜欢一个人,当然希望得到回应。我对他的最大的期待,就是希望他也能给我一种他也对我很好的错觉。所以,16生日的时候,他在自习课溜出去给我买了一支雪糕和棒棒糖,低着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生日快乐”的情景,就让我记住了很多年,并坚定地认为那个时候的他温柔且温暖,没有任何人能够比得上。之后,12年的,我在人声鼎沸的夜市接到他的电话,他只说了一句“生日快乐”,就已经让我所有筑起的高墙轰然倒塌。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但是我知道若是喜欢一个人,他给你一个糖果都能让你甜好久好久。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好喜欢他吧。

我有衬衫情结。我还觉得留小平头的男生很可爱。因为我看见过他穿白衬衫,阳光打在他身上,惊艳了我的时光。我还见到过他穿一件浅绿色的衬衫,半卷袖子,眼里盈盈笑意,煞是好看。因为喜欢,所有觉得他无论怎样都是好看的动人的,就像是我青春里的一幅精湛的画。线条和神韵都是极好的,无人能及的。他留着小平头的样子,就打破了我对这个发型的原本看法。反正,是他,就是好的。

我一直说,我喜欢长得清秀的男孩子。我一直都喜欢看明亮的眼睛。当年的他,不算帅气,但真的是清朗明润,眉目晶莹的。朋友之中,知道我喜欢的人是他之后,很多都是大为不解,并觉得不值的。但是,喜欢本身就是不问值不值得的一件事儿啊。你要问我为何喜欢他,我说不出所以然,有时又能滔滔不绝讲上一大通的。喜欢本身,就算怪事。我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他。

还有很多事,不想再提。时间长了,多深情的人也可以变得薄情。我是不喜欢他了,那份曾以为很深刻的心意,终究浅薄了。现在也不喜欢其他人,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小心翼翼又满怀期待地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了。芳草离离,离离芳草。我和他如今没了联系,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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