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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老师

才刚蹒跚学步,书书就进了一家民办的托儿所。从那时开始,她就对老师这个职业有了神往。对于老师,她是既敬畏又崇拜,每天回家,都会给我讲许多与老师有关的事。

书书小时候最乐意做的游戏是学当老师。我常开她玩笑,说把一只竹制的搔痒扒当教鞭是她的发明。事实也确是如此。几乎每天,她都要手执教鞭,在木门板上一点一点的,口中念念有词,复述着她老师教给她的点点滴滴。毫无疑问,她的学生、唯一的学生就是我了。起初,我觉得她好玩,比较配合她;时间一长,免不了懈了,可书书哪里肯依,每一堂课,我都必须认真听讲,而她呢,当然更是一丝不苟。

无论什么时候,要是你问书书,长大了喜欢做什么。回答从来不会不是“我要当老师”。

许多孩子都会有数不清的理想,包括我,小时候做过无数光怪陆离的梦,一会儿想当作曲家,一会儿想当天文学家,甚至曾经奢望过像爱因斯坦“发明”相对论那样“发明”个绝对论,到头来却一事无成。

都说女大十八变,容貌变,性格变,想法更会变。书书不这样,十几年如一日。令我这个做大伯的也不能不服。当然,一定要说有所改变也可以,那便是她变得更为坚定,目标也越发明确。从初中起,在当老师的理想之中她加入了一个“定语”:“英语”。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语言,书书自幼就有一种独特的感悟能力。刚满一周岁,她就可以口齿伶俐准确地表情达意。遗憾的是,她丝毫没有数理头脑,小学初中还马马虎虎,进入高中之后,文理差距一下子拉大了。为了高考,数学老师给她开了小灶,她几乎把全副精力都放到了数学科上,英语与语文反倒全退到次要位置。结果还好,被她忽视的两门并没有真的拉下。

高考前,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打算选择什么专业,过问的人已经太多。书书的回答还是十年一贯制,当老师。选择志愿时,书书目标明确:浙江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这是书书的第一志愿,也是惟一志愿。

结果,还真的让书书如愿以偿了。

我跟书书开玩笑,以后我说不定也得叫她老师了。

她很觉奇怪,为什么?

放着这么一个老师在身边,我不从头开始学一下英语,岂非暴殄天物?

书书听我这么一说,笑了:好啊,那你叫啊。

我故作一本正经:书书老师!

(原创作者: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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