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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

题记:对于一个没有感受过高中那奋斗进取和大学那自由奔放的人来说,也许他也只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怀念初中那段无忧无虑的青葱岁月。

有一位男生,在一九九七那年,他也像邻家的孩子一样背上自己的书包和带着无限的好奇心去踏进这所绿树成荫、花基林立的中学校门。他老早就听说过里面不仅有人头猪脑,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些东东都藏在了那所谓生物化学的实验室。

有一位老师,年纪却一点也不老,是一位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她的到来总能让人眼前一亮,而她所讲授的英语课程也可以教人耳目一新。因为大家之前都从未接触过,所以倍觉得趣味又新奇。

有一位同学,在体育课中与一位女同学起了争执。那位女同学不但找来了女班长,更找来了班主任为其撑腰。那位只担任班副一职的同学在尚未解释之前就已经被班主任数落了一番,事后只好向一位男生诉苦,他说再也不喜欢偏心的班主任了。那位男生与他最要好,因此他也一直记住了这件事,记住了那位女同学。

有一位女生,在一次大型的文艺表演过后,冒冒然地问了一位男生一个唐突的问题:“你们男生就好啦!台上的女生都给你们占尽便宜了!”当时那位男生被她这样没头没脑地逼问得一下子都蒙了:“什么啊?根本不知道你说什么耶!”后来才想到她是另有所指,原来都怪表演舞蹈的同班女生那短裙惹的祸。那位男生当时就想:“这像男孩子头的女生的思想咋那么成熟啊!”

有一位男生,他曾以96.5分的成绩与一位长相秀丽的女生并列为班上的第三名。这门他曾认为是自己强项的数学在细化分列为代数与几何之后,逐渐下滑到中游与上游之间。因为他一直没有努力往前追赶,更没有将勤补拙的忧患意识,所以那门数学却变成了他学习上的一大软肋。

有一位男生,在初二那年开始无心上课。因为他知道,再怎么努力也没用,到读完初三就一定要出去打工来帮补家计。所以在课堂上,他多数会走神乃至想入非非。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浪费了自己多少知识点和宝贵的光阴。

有一位老师,待他很好很好。她知道他家里贫穷,所以领着他到她宿舍,把她爱人穿过的七八成新的鞋子全送给了他;她知道他妈妈辛苦,所以在仲夏正当校园里的芒果丰收之际,他所分到的芒果会比一般的同学要多上一倍。他明白老师的用意,是叫他多拿点回去给他妈妈尝尝。

有一位同学,是上届应考的复读生,就坐在他的旁边。有一次,在一堂的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就在课堂上布置下了几组较难的词组用语的测试。结果出来的是全班就只有他和复读生是全对的,当时的他就感觉到周围多了许多诧异的目光。虽然没有被人议论过什么,但至少脱离不掉偷看别人的嫌弃。他是明白的,就因为身边那位的学习成绩要比他好。后来,重新分坐之后,他再也没有与那位同学坐到一起。他一点也没有心虚,因为他觉得自己再怎么不济,也不会厚着脸皮去抄袭别人。

有一位女生,长得宛若出水芙蓉的仙子,眼眸清澈得犹如天然亮丽的珍珠儿那般水灵水灵的。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总是喜欢看到她,总会偷偷留意着她的一言一举,及其一颦一笑。那时候,在她座位后排有位男生坏坏的,总是喜欢去扰乱着她的清静,他也因此为她而感到愤愤不平。只是这些那些已无从追究,也不好意思再说起。

有一位男生,居然敢明目张胆地与一位女生在校园内出双入对地公开恋爱。而在那时,大多同学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所以同届同学中仅此一对罢了。也许有些女生觉得她任性妄为,也许有些男生佩服他勇敢坦率。

有一位男生,在初三那年基本已处于消极阶段,所以大多课外的空余时间都是站在走廊上观望外边这样用来消磨时间。本来已经很宽广的学校最近却一直不停地在动工扩建教学大楼,听说是要兴办高中。所以今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成为母校的首届高中生。还是不要多想了,即便考上了也是没有机会就读。这位男生望着另一位站在不远处的那位男生,仿佛就望见镜中对面的自己,二人惺惺相惜,但从不多言,真想不到二人会在今后的人生当中成为了至交好友。

有一位老师,还是那位善良的女老师,还是那位教语文的班主任。记得她曾多次在班上表扬他的作文写得好,更委任他来担当班里的物理科代表,可惜他的物理学习并不突出,所以未能发光发热,实在是有负所托。那位老师一直很看重他,在一次的大型校庆当中,就分派他为班代表去参加大会的幕后工作组,成为会场的工作人员。那时他才发现,原来校庆比校运会要吃香得多,因为在会后他品尝到了以前从未吃过的精品糕点和优质面包。后来她更鼓励他去参加学习分子班,为升中考而做准备的晚修课程。可是他那时在晚修生活中只顾吃喝玩乐,不但糟蹋了妈妈辛苦赚来的钱,而且也浪费了老师的良苦用心。所以完全不怪家里穷,要怪就怪自己不争气,没有好好用功去读书。

有一位同学,是一位温文有礼的阳光男孩,同时也是他的同桌。这位男生不仅外表英俊,而且会把头发整理得有型有款,恰与同桌那位头发长得从来都不修边幅的他真有天壤之别。正因他的同桌一直备受女生的青睐,就连他曾喜欢与之打乒乓球的一位女生也不停地追问着他同桌的兴趣爱好。所以他开始妒忌这位样样都比他优秀的同桌。但这位同桌同学并没有他的为人小气而就此疏远,反而用自身修养大度的亲和力感动了他,使他至今仍然念记着他的同桌。

有一位女生,是一位绝对优秀的班长,还是初一时就与他同班的那位班长。身材高挑的她如此优雅大方,又如此多才多艺。她不仅是班上的班花,还是班里女子篮球队的主力。更让人值得欣赏的是,她唱歌真得很好听。还记得在音乐课上她选唱的那首出自李叔同的《送别》么?唱得真是娓娓动听,不像他所唱的一首日本民谣《樱花》,竟惹得四下笑成一片。还记得她在学校举行的一次文艺汇演当中她演唱过一首日语歌曲么?她的那次表演简直是风靡全场,就连几位男生合唱起那首当时最为流行的《笨小孩》也不禁为之黯然失色。所以她成为他心目中最优秀的女生,而他对她的崇拜就像是崇拜明星偶像那样一般无疑。

有一位男生,还是因为数学差几分不及格的关系,从而错失了一次评选“三好学生”的机会,所以也拿不到了最渴望拿到的“三好学生”的证书徽章。更没想到的是,在2000年的最后一次升中考试中,他居然会败在了自己曾引以为傲的作文之下。此事自然成为了他人生的一大遗憾,更成为了他心里面一根永远无法拔除的刺儿。

后话:他不时在想着,如果当初能把那题作文认真写好,就一定会拿到那相差的二十分,从而达到了母校高中的录取标准。但现实就是现实,过去就是过去,永远都没有后悔药可吃,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在那届考生当中,相信失意的又何止他这么一位?

他的同桌只差三分却没有达到母校的录取标准,但他不惜花钱来买取这所差的三分,由此可见,他还是很爱上学的;

他的同学,最要好的同学,也只差三分却没有考进理想的重点高中学府,最后只能选择在母校来完成高中学业;

更有一位同学,以数一数二的优异成绩考上了最理想的第一重点高中学府,但由于家里十分贫困,所以最终也没有去那所名校报到,而甘愿成为外面社会上的打工一族。

所以,那位男生亦不再耿耿于怀,正如歌中所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最后,他只想在此劝告那些尚未抛弃书包的莘莘学子:好好珍惜读书的宝贵光阴,好好把握人生的转折时机,别像他这种过来人一样——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又名《梦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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