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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小说》

看美帝的电影,听的最多的单词就是“fuck”;听“fuck”听的最多的,就是这部《低俗小说》。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fuck”?因为里面的人物跟他们的导演昆汀一样,都是话痨。

昆汀是个鬼才。他称不上是大师,更像是个有手艺的狂热电影爱好者,单纯地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狂热。于是,他揉揉脑袋,走出他的影碟出租屋,决定自己也来拍部电影玩玩。

第一部叫《落水狗》,情节取自发哥的一部电影,和旁的一部香港电影。这不奇怪,据昆汀说,他对港片情有独钟,看看他后来的作品《杀死比尔》就明白了。不过,他不仅仅专注于港片。他可是干影碟出租的,看过的电影太多了,以致他自己拍电影时总爱掺和些老电影的桥段,时间一长,也成了让影迷津津乐道的一种风格。

你不知道那些老桥段?没关系,只是稍稍少些可以回味的趣味而已,并不影响这部《低俗小说》本身的有趣。

好了,来说说《低俗小说》。

现在,“非线性叙事”都快要成为陈词滥调了,但说到《低俗小说》,我不得不把这个沾满灰尘和口水的词从一大堆过期电影期刊里择出来,清洗干净了重新贴到《低俗小说》的封面。这本就是它的标签……之一。

六个独立的故事,被昆汀穿插拼接在一部电影里。我第一次看时,也忍不住像里面的人物一样来了句“what the fuck”?当时的我太嫩了,不知道电影还能这么玩,就像……就像我第一次读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一样,一脸懞圈。

主角呢?对不起,没有;或者说,每个小故事里都有主角,同时,他们又是其他故事里的配角。剧情主线呢?这个可以有,但据说昆汀把每个故事的小节写在一张扑克牌上,随机洗了洗来决定他们的先后出场。

所以,这部《低俗小说》讲的什么人、什么事,我就不说了,太乱。当然,海报上写了,里面有迷死人的约翰·特洛沃塔和乌玛·瑟曼,以及,布鲁斯·威利斯和萨缪尔·杰克逊。

强大的阵容,虽然,当时他们已经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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