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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使用新声韵

任何事物随着时代的前进,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诗韵也不例外。

诗经、楚辞、汉乐府等所用诗韵,属于上古声韵,与当时当地的口语是基本一致的。从李登、吕静、夏候该等人编写韵书,到隋朝的陆法言编着《切韵》,被唐朝科举考试时予以采用,作为判卷的基本标准,后稍加修订,改称《唐韵》,成为第一部被国家认可并给以推广的音韵规范。

宋朝在《唐韵》的基础上又颁诏修改《唐韵》,改称《广韵》。宋末金代,官方对《广韵》又作了进一步的修订,使之更加完善,因修订后的韵书最初在平水(今山西临汾)这个地方刊行,故世称《平水韵》。自《切韵》至《平水韵》,属于中古声韵。诗用平水韵。

词韵基本上采用平水韵,并对此稍作归并,仍保留入声韵;曲韵则与诗、词韵均有区别,用的是当时符合当地语音习惯的中原音韵,对平水韵做了较大改动和归并,当时已没有了入声韵。

在普及使用普通话的今天,语音的衍变进化,与《平水韵》相去甚远,阅读写作均感到很不方便,阅读写作时有韵不谐的感觉。再者,如《平水韵》中的入声字,在普通话中已经没有了,都派到平、上、去三声中了。

即使是《中原音韵》距今也近700年了,在中原地区与现在的民间语言也相差甚远,与普通话更为不洽。因此,诗韵的改革就具有了现实性和必然性。

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和普通话推广普及的需要,《中华诗词》编辑部于二00四年第六期《中华诗词》上正式刊登公布了《中华新韵(十四韵)》,这一举措深得人心,可喜可贺。中华新韵(又称“新声韵”)也没有入声韵,只有平、上、去声(平声又分阴平、阳平),既符合普通话的特点,又能够分出平仄。

新声韵十四个韵部,同一韵部中都有平、上、去声,原则上一个韵部的字即为同韵,可以互押。所以说,新声韵不啻为创造新诗体开一方便门径。

《中华诗词》编辑部虽为社团组织,但受中国作家协会领导,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具有官方性质,而且新声韵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和作者的认可和运用,因而也具有公认性。因此《中华新韵》的推广普及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但要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中华诗词》提出实行《平水韵》与新声韵的“双轨并行”,就目前而言,是一个过渡时期,就长远而言,新声韵取代《平水韵》是必然趋势,使新声韵逐渐普及,实现普通话与新声韵的真正接轨,完成韵史上一次伟大的革命。

因此,希望大家都来接受和使用新声韵,也应当使用新声韵,进而必须使用新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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