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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金钗之年

23岁,完成了小学生完成的任务——看完了《简爱》原著小说。自己也甚觉丢人不已,童年时的我就爱追剧,尤其是不切合现代生活的古装剧,幸而因为这一个爱好在11岁时爱上了87版电视剧《红楼梦》。

小学六年级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第八课《小草与大树》,讲述的就是勃朗特三姐妹坎坷的成名之路,因为吃尽了写诗的苦果子,从而改写小说,从而获得成功,尤其是夏洛蒂勃朗特,因为《简爱》这部小说从而成为了知名作家。那时,正好是我的本命年。今年,又是我的本命年,终于完成了上一个本命年的任务。而且,居然如课本中的主人公一样,也希望用笔敲开幸运的大门。

那个时候的我,过得十分孤独。因为交错了朋友,从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半的时间里,我的朋友们对我不理不睬,就好比我是一堵墙一样;另一半时间里,她们指责我、嘲笑我。可就是这样,我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受欺负了。一次次乞求“原谅”,是多么卑微,挽回她们,我垂死的挣扎,高高在上,紧闭着她们的双唇,冷酷的眼神眨也不眨。

幸好,那时候有《红楼梦》陪着我,在我本命年的时候。12年过去了,又迎来了一个本命年,我对《红楼梦》的爱有增不减,也许,我就抱着与这部古典名著结婚的态度去阅读的吧。

回不去的小学六年级,也不想再想起的金钗之年,就随着岁月的痕迹如流水般流逝吧!只记得,那一年,我12岁,没有完成阅读《简爱》的任务,中了“红毒”而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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