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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作为

现今社会不作为的事情可以说比比皆是,比如说拆迁,当事情还在萌芽状态的时候,往往没有人管理,一旦超出状态,事情发生了,那么矛盾实际上已经激化到不可调和状态,那么事情肯定就走向另外一面了,因为再多的上访和喊冤,已经没有余地了,这个时候如果是拆迁,房子已经被拆了,找谁都没有人愿意理你了,因为这往往涉及到某个政府的某个官员的政绩,但是政绩往往可以把法律至于政绩之下,所以我们这个社会就有很多的冤魂或者说冤鬼。

其实仇恨的种子往往就是官员觉得无所谓之中产生的,而作为官员往往就觉得没有什么事儿,这个时候当事人往往已经受到伤害;四川阆中对于讨薪农民工进行公开宣判,我觉得这第一违背法律精神,第二违背法律的公正和正义;法律对于如此的事情是不予许公开审判的,因为最多也就是拘留或者几个月的刑期,难道讨回自己的辛苦钱就把法律践踏啦?作为法院难道他们在此之前不知道事情的发生?难道我们的人民政府官员,没有人知道事情是为什么发生的,是不是可以对于人民政府的某些人,也要问责吗?法院滥用法律是不是也可以公开审判呀?这难道不是对于我们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藐视?好像说滥用是不对的吧?因为他们是使用法律的人,就可以藐视人权,就可以藐视公民的私人权利?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政府官员的不尽责,而导致各种不好的现象发生,同时也导致了各种恶性事情的发生?比如说全国各地的城管打人现象,那么为什么打了人,我的公安在哪里?我们的法院又在哪里?我们的纪检机关又在哪里?我们的城管上街执法到底有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这些事情难道可以任其发展?网上关于城管打人的现象难道都是虚假的?

其实我们社会上,很多不良现象,都是由于某些不道德的官员引起的,还有就是一些社会的所谓精英的胡说八道弄出来的;社会需要公正需要良知,需要起码的道德底线,可是社会还有底线吗?

没有人去主持公义的社会,那么这个社会是没有良知的社会;为什么有些人在污蔑我们的党,那是因为党内确实存在着很多人渣;但是污蔑我们的先辈,我觉得就是我们的分管宣传的人,没有尽到作为对媒体监督的责任。我们国家养了多少吃着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做人事的一些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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