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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宿舍要了学姐 趁室友上班跟室友女朋友_成先生认栽吧

寒假伴随新闻里的寒流预警标志悄悄来临。不知是大气污染的缘故还是天气本身的原因,整个羊城的天空近期常常被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之后突然下了一场倾盆大雨,整个苍穹仿佛被人用水龙头冲洗得一尘不染,呈现出一片蓝天白云。

——很难得的瓦蓝色天空,澄明如同干净的湖面。

假期的时间,成轩泽通过学生会的渠道在体育中心一家五星级酒楼找到了一份薪酬还不错的服务工作:每天负责端茶倒水和收拾碗筷,时薪10块钱,包吃住。对成轩泽来说,这比回家去工厂里面干活划算多了,一天下来除了能有80块钱净收入,还有许多客人吃剩的高级食品,什么龙虾鲍鱼海参海胆象鼻蚌和帝王蟹不到一个星期就基本吃腻了,而且每天早上10点钟上班,中间休息3个小时,晚上9点钟就可以下班回宿舍。累是累点,但一想起下一学期可以多攒点生活费,成轩泽便会莫名的亢奋,或者说,在过年回家之前,他还可以为成轩美添置春节的新衣服。

然而在某个午休的时候,成轩美打电话给他,说她来广州了,和路依米。

谈起路依米,成轩泽再熟悉不过了,以前每个周末要是没有看见路依米的身影,成妈妈就会问成轩美,路依米怎么没来?有时候甚至干脆没头没脑地问摸不着头脑的成轩泽,怎么没有看见路依米?从成轩美中学开始,路依米就是他们家庭每个周末里面不可或缺的一员,她是一个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的可爱型女生,眼睛圆溜溜像杏子一般,带点婴儿肥的脸却无法掩饰她五官的精致。成妈妈是打心眼里非常喜欢她的。当初,成轩美刚认识路依米那会儿,她的父亲路云波是本镇的镇长,等到她们俩上了高三以后,路云波平步青云走马上任常务副县长。然后路依米身上穿的衣服牌子越来越高档,出手请客也越来越阔绰,这一点成轩美不置可否地跟她沾了不少光——因为路依米总会把一些穿了不到三遍的衣服鞋子送给她。

记得成轩泽在当学校篮球队队长的时候,每次只要有比赛,比他晚一届的路依米和成轩美两个人就会捧着零食和饮料坐在场边为他打气加油。有时赢了比赛,两个大美女还会欣喜若狂跑过来抱住满身大汗淋漓的他起哄,把其他队员们羡慕嫉妒恨得牙痒痒。对成轩泽而言,路依米就像自己的第二个妹妹,他一直也都是拿她当妹妹看待。

毋庸置疑,这一次成轩美到广州的一切费用又是被路依米包掉的。关于路云波一个月不到6000块钱工资为什么能够供女儿如此庞大开销的问题,成轩泽心里清楚得跟明镜似的。他虽然也喜欢路依米,但从来不喜欢成轩美花她的钱。

午后暌违已久的阳光像一床暖融融的被毯覆盖在凹凸不平的高楼大厦之间,满是玻璃的墙体犹如水钻一般的菱角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成轩美和路依米两个嘻嘻哈哈不停打闹的小女生就站在这些光芒之间,穿着单薄的外套和挽起裤腿的灰蓝色裤子,与这座富丽堂皇的城市格调十分搭配。在成轩泽眼中,她们似乎本来就是属于这座城市的,不像初来乍到的他和安如,仿佛一直在边缘徘徊打转寻找突破口以便融入城市潮流扮演者的角色。

成轩泽说:“还有两个半小时,我带你们去天河城里面逛逛吧。”

路依米说:“轩泽哥哥,这里我比你还熟。”

成轩美说:“他们家都已经在天河城后面的小区买好房子了,这次我们来就住在他们广州的新房子里。”

成轩泽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路依米,缄默不语。

接着路依米像个导游一般牵着成轩美的手,带着成轩泽进入天河城逛圈圈。他们随着环绕式的手扶电梯逛到了最顶层,一路上都是路依米在绘声绘色地介绍着这一层有什么这一层又有什么。她绝对是比成轩泽要更加熟悉广州的,因为在她很小的时候,在认识成轩美之前的每个寒假,她都会跟着母亲到这里走亲访友。

他们逛回不知第几层的肯德基门面里,成轩泽请她们喝饮料,在收银台点了三杯可乐和两份鸡翅,坐在紧靠玻璃橱窗的角落里聊天。

路依米突然哈哈大笑地说:“轩泽哥哥,我可是你的骨灰级粉丝,自打你没有在学校打篮球这半年里,我和美美都没去过篮球场了。”

虽然成轩泽一直知道她们做为自己篮球迷的存在,但是听路依米说出来还是第一次,瞬间羞赧的绯红从耳根蔓延到了脖颈,支支吾吾不知该说些什么。

成轩美也被路依米的话呛了个猝不及防,连忙打圆场道:“傻了,这还用你说出来,我哥的粉丝在学校都是组团的,像你这种的多了去了,就像小蚂蚁一样。”

路依米有点不服气地嘟着嘴巴用肩头撞了一下成轩美,说:“谁像小蚂蚁,谁跟她们一样,我不一样,我比较特殊,我是骨灰级粉,她们最多算发烧友。”

成轩美说:“哇靠,米米,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你这么崇拜我哥哥喔,我要敬你一杯。”

成轩泽打断话题说道:“我晚上9点才下班,晚饭我是请不了了,我请你们吃夜宵。”

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约好在天河城门口碰面。成轩泽也约好了在酒楼附近一家时装公司兼职平面模特的安如一起先碰头。

然后浓妆艳抹的安如就来了,看上去刚刚拍完照片还没来得及卸妆,不过已经换好了便服,但是脚上的高跟鞋并没有脱掉。成轩泽不太喜欢安如穿着高跟鞋的样子,在他眼中这种鞋子仿佛水果刀把安如身上那层粉红的单纯像水果皮一样削去了。

成轩泽说:“你怎么不把高跟鞋脱掉换成你的帆布鞋呢?这样走路脚会疼的。”

安如说:“其实刚刚才接到通知,公司安排我们几个平面模特今晚去参加布料供应商组织的酒会,有算加班工资给我们的。你们去吃吧,我不去了。”

在有加班工资的诱人条件面前,成轩泽没有任何理由不让安如去参加那个酒会,他只能笑呵呵地说:“那好吧,参加完酒会你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安如说:“不用了,公司有派车接送我们,你早点休息吧。”

成轩泽说:“那你用不用喝酒啊?你不会喝酒的。”

安如说:“看情况吧,如果需要的话。”

成轩泽说:“你看你能不能别喝,我怕你喝不了醉了就不好了,那么多色眯眯的领导,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安如说:“你别把公司领导都想象成变态好不好,这个社会没有你想的那么肮脏。”

成轩泽说:“可是电视里就是这么说的,再说新闻里边这种新闻还真不少呢!”

安如说:“好啦,你去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倒是你,路依米跟你在一起我才不放心呢,我很早就感觉那个家伙对你有不好的想法。”

成轩泽哈哈哈大笑起来,说:“你是不是太在意我了,人家路依米一直都是把我当成哥哥看的,我也一直把她当妹妹,你这个想法是不是有点龌蹉了?”

安如说:“滚。”

目送安如走回公司大厦以后,成轩泽就来到了天河城广场大门,路依米和成轩美正在国旗底下等待他。夜晚的空气比较冷,两个可爱的小女生换上了带帽子的棉外套,牵着手在那里数斜对面维多利广场的楼层,看上去身材和发型几乎相当的两个人就像一对孪生姐妹,只不过一个是娃娃脸可爱的路依米,一个是瓜子脸妩媚的成轩美。

每次成轩泽看到这样的画面,内心深处便会情不自禁溢出一股暖流。多少次他想用手机拍下这情深意重的背影,只是苦于没有一部可以用来拍照的手机。他现在用的还是一部母亲花了100块钱在市场上买的蓝屏诺基亚。

看到成轩泽逐渐靠近的身影,两个小女生喜笑颜开地挥着手朝他打招呼。

成轩泽说:“怎么样,想吃什么?”

成轩美说:“不吃了,米米今晚带我去吃海底捞,我们俩肚子都饱成球来了。”

成轩泽说:“那我们去哪里?”

路依米说:“我团购了正佳广场的KTV套餐,我们唱歌去。”

百佳广场就在天河城广场隔壁,是一座功能和天河城基本一样的大型写字楼商场,或者说其实比天河城还要略大一些,成轩泽和安如经常在里面逛着逛着就迷路了,分不清东南西北。

虽然成轩泽一直都是不喜欢花路依米的钱,但看着亲妹妹殷切盼望的眼神,他终究还是对自己妥协了。对家人,他有着一颗脆弱的玻璃心。

在一个很大的包厢里边,就只有他们三个人,服务员送来了果盘、小吃以及两打百威啤酒。

成轩泽皱着眉头说:“啤酒太多了,我们喝不完的,要不问问服务员能不能换回钱?”

路依米说:“不怕,我五罐,美美五罐,剩下的都归你。”

成轩泽说:“你开玩笑了,我一个人怎么喝得完这些酒?再说你和轩美两个人也不能喝那么多酒啊。”

成轩美停下唱到一半的歌,回头说:“不怕,我可以的,米米就更不用说了,她七岁就已经开始偷喝她老爸放在家里的洋酒了。”

路依米说:“你也不用担心,喝不完最多就不要了呗。”

那简直太浪费了。看着桌面上犹如一个个英姿飒爽士兵的酒罐,成轩泽心里面有点小疼。

路依米说:“轩泽哥哥,你会摇色子吗?我们来摇色子,输了罚喝酒,这样酒就不会浪费啦。”

成轩泽看了看那些酒罐,欣然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唱了多少首歌,三个人轮流玩得不亦乐乎。路依米说成轩泽的歌声很好听,硬是点了一首王菲和陈奕迅的《因为爱情》要跟他合唱,最后成轩泽拗不过她,便抓起话筒糊里糊涂跟她搭着肩膀唱了起来。唱完以后桌子上的酒罐也所剩无几,看着醉醺醺的成轩泽,路依米心中仿佛有只小兔在挠痒痒,回味着刚刚唱过的歌曲。

路依米说:“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虽然会经常忘了,我还爱着你,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成轩美说:“你干嘛啊,歌都唱完了你说这几句话干嘛?”

路依米说:“好玩呗,喜欢呗。”

成轩美说:“脑残。”

两个人又嘻嘻哈哈边唱歌边掐起架来,坐到一旁的成轩泽有点酣畅淋漓,直接把剩下的啤酒打开,一个人慢慢地喝完了。

等到离开包厢的时候,成轩泽走路已经开始有点摇摇晃晃,在路依米和成轩美的搀扶下安静地走着。他没有想到路依米酒量那么好,二十四罐啤酒,他喝了十二罐,自己妹妹最多喝了两罐,剩下的居然是被一副弱不禁风的路依米喝掉的,而且她现在看上去像个没事人似的,只不过脸颊有点微醺,像扑了胭脂。

在过道拐角的地方,宣若岚刚刚放下手机准备回到包厢,里面的岑文雅和一群男男女女的朋友玩得热火朝天,不料就在抬头的刹那,迎面撞见了被两名小萝莉搀扶着走路的成轩泽。每次看见成轩泽,莫名的厌恶中还总会带着一种她说不出的感觉,一种很不舒服但却无法用文字描述的感觉,跳动的心脏还会像被某只无形的魔手抓住一般纠结。她用一种很鄙夷的眼神和笑容与成轩泽对视着。

“若岚姐姐。”成轩泽的表情有点像个做错事情被长辈奚落的孩子。在这里偶然碰见宣若岚是他始料未及的事情,所以他表现得有点手足无措,急忙甩开左右两个小女生挽着他的手。

宣若岚什么也没说,轻蔑地笑着擦过她们身边,消失在拐角处。对于眼前这个男的,她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就算他现在做的是什么惊天动地的石破天惊的大事情也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她永远都不会承认跟他有什么指腹为婚的婚姻契约关系,她只当成轩泽是个人生中匆匆的过客而已,就像她人生之中无数个追求她的形形色色的男人,多到她走在大街上甚至辨认不出哪一个跟哪一个。她也从来没有奢望会跟一个穷小子发生什么罗曼蒂克似的感情,那些狗血桥段恐怕也只有电视里面才会演绎得精彩纷呈,而现实世界里,她肉眼所及的范围内,几乎没有。

回到包厢里,岑文雅劈头盖脸就一顿臭骂,“你娘的跑哪儿去大便了,大伙儿等着你摇色子灌你酒喝呢。”

宣若岚说:“岑文雅,我说了多少遍了,今晚不许你骂骂咧咧的,你现在还骂我亲娘,有种下次你当着她的面骂啊!”

“切,你当我是傻子,你妈我可惹不起。”岑文雅翻了个白眼,继续跟着一群人摇色子。

事实上他们很少来这种KTV场所的,基本都是去高级夜总会玩,谁知道今晚岑文雅突然脑洞大开非吵着要来唱歌。最近宣若岚发现岑文雅越来越文雅了,有走文艺范的趋势,也不知道过段时间会不会脑洞大开吵着要去听音乐会。

记得几年前她们还在学校读书那会儿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追着某个喜欢的明星满世界飞,今天或许在北京,明天就在伦敦或者巴黎了。最文艺的那会儿特地跑去音乐之都维也纳走了几天清纯校园风路线,最疯狂的时候又跑去几内亚共和国看大象和非洲豹虐待小动物。如今整个世界基本都被她们跑遍玩完了,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建立起自己娱乐生活的新秩序——赶夜场。再也不文艺了。

等到他们一群人酣畅淋漓嗨起来时,宣若岚隐隐约约感觉有只手放在了自己胸部上,转眼一看,一个年轻陌生的男子正色眯眯看着自己。她从来都是跟朋友们约法三章的,玩归玩,但不能越雷池一步,谁敢越过她的底线,她就跟谁玩命。一年前她在夜总会还为此跟一个高中男同学闹翻脸,没想到如今又送上来一个不要命的。

她直接操起桌子上一个空酒玻璃瓶就往那个色眯眯的男子头上砸去。“哐当”一声,玻璃瓶子在男子脑袋上开了花,碎玻璃和着水花四溅,所有人都停止了舞动的脚步,关掉了音乐,看着那名男子重重摔倒在地上。在包厢昏暗的灯光下,略呈黑色又血腥的液体缓缓从男子头部流了出来。

“会不会死人了?”人群中有人说道。

路依米在马路边招了一辆计程车,她们带着成轩泽回到了她们居住的花园小区。的士司机花了不到五分钟就把他们带到了楼下面。

回到装修精致的房子里,她们把不省人事的成轩泽放在了客房的床上,然后成轩美迷迷糊糊回到主卧,一倒下就睡着了,路依米连续叫了好几声都纹丝不动,没有回应。

路依米在主卧的浴室冲了凉,换了身宽松的睡衣,吹干了头发,走出主卧,径直走进对面的客房,轻轻关上门反锁,心慌意乱地坐在床边抚摸着成轩泽俊俏的脸庞。

她感觉所有事情的步骤都像事先预谋好的一样,但实际上她并没有那么深的心机去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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