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我们的开始,就是命中注定。”
黎煜在心中默默地念到,他仰卧在深蓝色的被子上,棕褐色的眼眸透过洁净得可以反射流光的窗,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针尖一样的雨线,落在有些旧迹的窗台上,溅起一朵朵水花,窗台上一层细微的灰,被雨水浸湿,又顺着窗台上的缝隙流了下去,被濡湿的窗台,显得极为的干净,就像是黎煜第一次见到宁玥时的心境。
黎煜的房间是极简单的,一张木质的棕褐色桌子,一个木质的床头柜,以及一张木质的床,这些都有些旧了,有些物件的漆都掉了,留下的那种介于黄色和白色之间的木心。
木质的床头上,放着一杯刚泡好的香茗,冒着丝丝的热气,香味逸散在房间里,让房间里充满着诱人的龙井香味儿。香味儿是那种淡淡的,微不可闻却又真实存在的,从没有想过,这种味道会这样的好闻。
墙上的挂钟,时针过了晚上七点,窗外的光渐渐的暗沉下去了,只剩下微末的路灯,在夜空里闪烁着,忽明忽暗,在朦胧的雨幕里,显得极为不稳,摇摇欲坠。一只黑色的骨瘦嶙峋的猫,从塔楼的陈旧吊钟里出来,抖落覆盖在身上的水珠,黄金色的竖瞳,闪着妖冶的光芒,像是在寻找猎物,只是这样一直老而瘦的猫,又哪来的;力气再去寻找什么猎物呢?
黎煜安静地躺在床上,缩在他自己这一栋破旧的小阁楼里,阁楼真的不是很大,只装下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就显得就显得很是拥挤了,黎煜看了看窗外的白雪,又起身,端起那杯微凉的龙井,轻啄了一口,淡红的茶水混着一缕清香,杂糅进他的心里。
。。。。。。
“读个大学,你为了一个女生这样子,你觉得值不值?”
宁玥很是清脆的声音如同百灵鸟似的,黎煜还深深地记得,那是在读大学的时候,他刚进大学的第一个学期,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趁着醉意,他向他喜欢很久的学姐表白了。
其实黎煜是一个很卑微怯懦的人,从来不敢单独去做什么事,这是他第一次拿起全部勇气向一个女生表白。
他还记得那天,路灯的颜色是那种昏昏暗暗的,一如今晚的路灯,像是要坠落了一样。他还深刻的记得,那天他捧着一束刚买的鲜花,花上还沾着水,艳红艳红的。
“我不知道,但是表白一定会表的,借着今天的酒意,我也一定要表白。玥,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不需要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就够了。”
“学弟,我跟你说,你......”
“我不想听你说什么,请你把我想说的听完就足够了。你听我说,我喜欢你,不需要你有多喜欢我,我这次的目的就是告诉你,我喜欢你。花你拿着,别给我了,扔了还是怎么样,我都无所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学弟,你不能......”
“你别说话,我告诉你,我喜欢你,这样就够了。你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女神一样,完美无缺呢,我当然也不求你能够接受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你的背后一直有个男人默默地喜欢你。”
“你闹够了没有?你以为借着酒就可以在学校随便耍酒疯,对吗?”宁玥将刚刚黎煜朋友递上来的水全部倒在了黎煜的头上,冰凉的水,在十月的风里,顺着黎煜的发鬓流下来,打湿了黎煜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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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起当时的场景,还真是有趣,那天是他们班上同学聚会,在聚会上,他喝了酒,借着酒劲,他向她表白了。黎煜躺在略显拥挤的小阁楼里,有些呆滞的望着顶楼的天空,他在深圳这座城市里,他就像一颗海底的沙子,显得那么的渺小无助,又哪来的能力来养活自己,养活她呢?
黎煜想着,翻了个身,只是头压在了一个粉红色的娃娃上,娃娃已经被洗的有些发黄了,娃娃上的布料拖出了线头子,绣在头上的五官,也因为时间的侵蚀,变得模糊不清。黎煜记得,这是他和宁玥第一次出去玩,抓的娃娃,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因为没钱,所以只是去在街边的小店里,抓娃娃,那时虽然没钱,但是至少快乐。
黎煜左手揉了揉有些发疼的太阳穴,微微闭上了眼睛,微眯的眸子里,透出一丝无可奈何,又闪现出一丝任由天命的沧桑。虽然黎煜现在才刚刚二十出头,但是他总感觉看透了许多东西,仿佛失去她的那一刻,黎煜就长大了,失去她就像是黎煜的一场别致的成年礼,必经之路。
街上昏黄的灯光透过玻璃,打进黎煜的破旧小阁楼里,.因为下的是小雨,所以打进来的光也是那种朦胧的,像是一场幻境。阁楼里没灯,只能透着窗外路灯的灯光,能够依稀看清黎煜的影子,黎煜躺在床上,细若游丝的呼吸,几乎微不可闻。黎煜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将自己全身心的放空了。
因为这个时候正是深圳白天生活和夜生活交汇的时候,街上面走的人并不是很多,深圳是新兴的大城市,在93年一年时间里,深圳像是彗星一样崛起,所以深圳也是年轻人的天堂,即算第一批来深圳发展的年轻人,到现在也不过时刚上知天命的年纪。
深圳对年轻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这里的机会很多,只要人不是特别愚钝,或者是运气特别不好,总归是有出路的,只是黎煜好像就是后者,初入社会,就被社会搞得遍体鳞伤。
黎煜躺在床上,侧着身子,两年前买的手机闲置在床头柜上,还剩下百分之三十几的电,只是黎煜不太关心这些了,因为从今天开始,就大概没人会打电话给自己了,他感觉很累,虽然不是身体上的累,但他的精神需要休息,需要一个港湾,原本是有的,却又被自己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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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一口。”
宁玥闭上了眼睛,嘴唇微微的撅起,红扑扑的脸蛋,很是惹人喜欢。宁玥是很羞涩的那种女孩,就是在大街上,牵她的手,她都会脸红的那一种,这次主动要求黎煜亲她,还是很少见的。
晚上八点多,公园里散步的人不是很多,加上太阳已经落山,只有昏黄的路灯,能够依稀的看见两个依偎在一起的人影。
黎煜看着宁玥现在的样子,真的可爱至极。但是宁玥现在的要求,他却不想满足,他就想静静的看着她,因为现在的她,真的很可爱。
“为什么不亲?白天你不是很想亲我的嘛?现在怎么又变得婆婆妈妈的了。”宁玥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满,她期待的亲吻没有如期而至,不过真的倒不是黎煜不想亲,而是说,他想静静地看着现在的宁玥,就这样看着就满足了。
黎煜看着宁玥的双眼,他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宁玥,宁玥撅起的嘴唇,红艳艳的,很是惹人爱,有一种想要亲上去的冲动。但是黎煜没有亲,而是缓缓地环住了宁玥的腰,慢慢的搂紧了。
“宁玥,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黎煜的声音很低,很低,他害怕宁玥的离去,宁玥对他来说,已经不只是伴侣那么简单了,她更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很重要的一部分,宁玥的存在,完整了黎煜的灵魂,失去宁玥,等于失去了全世界。
“为什么这么问?”
宁玥没有想到黎煜会突然问这个问题,这样一个问题对于热恋中的男女,显得很突兀,也很敏感,宁玥那好不容易上来的热切,像是被一盆冷水泼灭了一样,眼眸中的期待,也是“黎煜,我们就活在现在,好吗?不管以后如何,我们只要现在彼此在一起。”
宁玥很认真回答了黎煜的问题,但宁玥却不知道她的话,不是黎煜心中想的回答,黎煜总以为会到永远,而宁玥却说活在当下。
。。。。。
黎煜侧着身子,面朝着深褐色的墙壁,蜷缩着身子,因为沿海的闷热,所以也就没有盖被子。黎煜穿着单薄的衬衫,虽然很热,但若果细心,能够发现黎煜竟在微微地颤抖。
褐色的杯子里,龙井已经凉透了,这是黎煜和宁玥一起的时候,去武汉旅游,买的茶叶,宁玥知道黎煜喜欢喝茶,只是现在却不重要了。
时钟在静静的房间里,走的也似乎慢了,悄悄里,只能听见街上飞驰而过的车辆,溅起的水声。黎煜静静里听着,他想着努力,但是生活又让他感到绝望无助。
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像是时间的执法官,又像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在,微眯的眸子里,没有一丝光亮,静静的,静静的。
他的心底划过一句话,
“宁玥,现在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
。。。。。
窗外突然变得嘈杂,一阵争吵声扰了黎煜纷杂的心绪,黎煜有些烦躁的捶着被子,他总感觉自己得了抑郁症,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也没有去上班,不想见任何人,同时也没有任何人找他,甚至连公司公司都没有人打电话过来提醒他上班,没有她,他似乎成了这个城市里的透明人。
“我们不可能的!”
“我求求你,再原谅我一次,好不好?”
“我们再也不可能了,我爸妈已经知道你了。你做的事情太幼稚了。”
“我......你,能在原谅我一次嘛?”
“不可能的,我已经给了你太多机会了,你却一次又一次的没有珍惜,你现在在还要我原谅你?你觉得可能吗?”
“我.....唉~~我错了,真的不能再原谅我一次嘛?求你了,好不好?”
“不,我们不可能了,求你别再打扰我了,我已经受够了。”
黎煜感觉这些对话真的好熟悉,曾经他和宁玥也说过这种话,只是最后的结果却是悲伤。黎煜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都像是虚脱了一样。
黎煜背对着墙壁,只是枕头都被浸透了,出现了一层水渍,不知道是太热流下的汗水,亦或者是其余原因流下的带着咸腥味的眼泪。
黎煜睡不着,走到窗前,通过昏暗的路灯,依稀可以看见两个人影,被路灯的灯光拉得很长很长。那个男孩跪在了女孩的面前,女孩用左手掩着脸,隐约可以听到抽泣的声音,手腕上还可以的看见一个白色荧光的皮筋,在路灯下闪着。
黎煜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或者苦,或者涩,只是再也没有甜。这个场景一如昨天,像一个镜像的循环播放,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只是不断地重复昨日的生活。
。。。。。。
“宁玥,真的就那么绝情嘛?”
“你伤害我太多次了,我已经不想再等一个还会继续伤害我的人了。”
“我做错了什么?我全心全意的爱你啊,我们只是误会太多了,我可以解释的。”
“你别再跟我提什么解释了,我给过你机会了,没什么好解释的了,你那次喝酒,已经让我对你彻底失望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喝酒嘛?你知道我在你走后有多想你嘛?你知道我做过多少嘛?我做错了什么?你说啊,是,我隐瞒了我花钱给你弟拿奖的事,我在搞关系的那一段时间,因为失败,所以很想你,你不在,我脾气很大,我错了,求你回来,好不好?”
“嘟——”
“您拨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您拨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您拨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您拨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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