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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啊,我真的爱他

记得刚刚遇到他的时候,天空很蓝,阳光正好,一切都刚刚好。

想起初遇时他的笑,明亮狡黠,像极了一只小狐狸。他笑着让我猜他的名字,然后毫不客气的嘲笑语文学霸的我不认得他的名字。我赌气不理他,觉得这人有病吧,起个名字都那么难写。可是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名字,读起来真的很好听。我偷偷叫他的名字,没想过让他听见,他却不知何时从我身后出现,问我什么事。那个下午夕阳真美,照红了所有瞬间。

他要我叫他哥哥,我从来不肯,我承认他是哥哥,却从未在他面前称呼过他一声哥哥。其实不是不愿意,只是喜欢喊他的名字,一遍一遍,他也好脾气的答应,一遍一遍。日子就这样过去,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可以陪他喝酒打架打游戏,他也可以陪我谈论诗书辞赋琴棋画。

那时侯的我们,相信彼此永远不会走散了,我们那样坚定,以至于从不在乎吵架。记得又一次吵架之后他问我为什么我们老是吵架呢,我说,因为我们可以和好啊。彼时的我,说的那么理所应当。他也觉得是这样,所以很同意我的看法。

喜欢他,是我最不可思议却又最理所应当的事。你看吧,他会在夜晚送我回家,然后重新折返去他家,嗯,我和他的家,是两个方向。他会在我胃疼时去给我买药,会在元旦时陪我走过长街,夜晚一点半的时候,我们还在昏暗的路灯下走着。不急不缓,仿佛岁月本该就是这样子的。走过长长的街,走过长长的夜,我以为那就是一辈子,可时至今日我才知道,一辈子太遥远,而我们走过的日子,太过短暂。

冬天的早晨,冷的人觉得不如冬眠吧。可是我和他,出现在体育场,是啊,我们在打篮球。运球,起跳,投篮,我冻的瑟瑟发抖,他面无异色的脱下的外套,让我穿上,我不要,他说他打篮球很热的,这个傻瓜,明明那么冷啊。他鼻尖冻得发红,嘴唇微微颤抖,却是我见过,最好的样子。

我那个初恋男友打了我的现任男朋友,我告诉他的时候,他淡淡说嗯。我却又告诉他,我的初恋在那么多人面前说我贱,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神寒冷了不少。第二天中午,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就那样站着,带着些傲然的样子。他是我的神,强大而无所不能。他送我的初恋去了医院,然后送我回家,说下午别迟到。那时侯少女带着崇拜的目光看他,觉得他很厉害,是啊,我的哥哥,怎么能不厉害呢。然而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自他走后,再也不会有人那样为我大打出手。毕竟因为我也不会,不会待每一个人都像对他一样好,这就是了吧。

我们一如既往的吵架,和好,喝酒,写诗,上课,去补习班,回家,遛大街……时光啊,就这样流逝。

我把喜欢小心收藏,不肯露出半点破绽,我想这样子,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哪怕是以朋友的名义,哪怕是以妹妹的身份。那个知道我心意的闺蜜,在某个下午约我和他去喝咖啡,我不知道我去送菜单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当我踏上楼梯时,听见我的那个闺蜜啊,对他说她是真的喜欢他。他礼貌的拒绝,她泫然欲泣。我摔了餐盘,对她吼,他拉我坐下,说没有的事。后来闺蜜走了,我一杯一杯的喝着酒,他也不劝我,只是陪我喝,在我快要吐的时候抢过酒杯一饮而尽。他不许我再喝,他一个人喝。我哭着对他吼,说我爱他,为什么他不懂,为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抱住我,紧紧抱住。我多想时间啊,就停留在那个时候。他松开我,问我要不要和他在一起,我说不要,我眼神坚定的说不要。他似乎有些诧异,但又有些了然。我只是见惯了离别,所以清楚的知道,短暂的在一起,换来的不过是此生不相见。

暗恋是成功的哑剧,说出来就成了悲剧。豪迈如我,从未真心喜欢过一个人;洒脱如我,得不到的从来不强求。我们一如既往的去做一切正常的事,对于那天的事闭口不提。只是在提起感情的时候,会尴尬。有女孩子向她表白的时候装的无所谓,转身却泪湿,我不理他,他懂,所以他不会跟任何女孩子在一起。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合适的,只有我知道,不是的。他爱一个人,一如我爱他一般,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啊,牢牢的刻在他的心上。他们曾经在一起过,一百三十七天二十个小时,他记得那么清楚,我便也记得很清楚。我希望陪他的日子,可以比这个时间久远。只是我忘了,感情是不分时间长短的。它是由人生的出场顺序决定的。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要比他早出生,然后堵在他家门口,让他一辈子,也不要遇到别人。

再后来,他呢?他去了别的地方,离这个小城不远,一个小时的车程。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们都是害怕离别的人,不如不见,不如想念。

他去的那个地方,是体校,就是那种会让人累的半死不活的地方。可我也知道,那个小城,有个姑娘,在等他。是啊,他心爱的姑娘在等他,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啊,会和他好好在一起,此生都不分离吧。我是知道那个女孩子的,那个温柔的长发女孩子,虽然我也是长发,却总是高高束起。那个说话甜美的女孩子,不像我,只会陪他打篮球,投出精准的三分球;只会陪他喝酒,喝到口齿不清,她一定很美好,才配得上才貌双全的你。我不恨她,我没有理由去恨她,我会感谢她,感谢她陪着我最爱的人,让他一生幸福。就让你的天使,来代替我陪着我的天使,可好?

再见时是九个月后,在我的学校门口,他手里拿着篮球,在等人。可他等的不是我,他在等他的兄弟。我记得以前的时候,他等的人,从来都是我吧。哦,我忘了,那时侯,我也是他最好的朋友,嗯,最好的兄弟。他的兄弟没有见到他,我却看到了,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缘分啊,如果这也是的话,我们之间的缘分,真的是好巧。

你看吧,时隔九月,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我们久久的沉默,我们对视,我平静的和他对视,没有眼泪流出来,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哭,怎么我们也没有吵架呢?我们不是应该狠狠的吵一架,然后我负气离开,你来追我吗?我却只是想和他说话,说句好久不见,可是也没有好久不见,才九个月而已;说句你回来了,废话,人都站在这里了;说句还好吧,当然,没病没灾。我从不知道终有一天,我们会无话可说。那个曾经的我和他呢,那个一根棒棒糖都能扯到世界大战的我们呢?再也回不来了吧。

末了,他开口说,早点回去吧,很迟了。是啊,冬天的九点钟,是很迟了。那么,九个月后才出现的你,也迟了。但你不是应该送我回家的吗?我想这样问他,但终究没有问,我知道的,我没有资格这样说的。那么至少,你不是应该给我披件衣服么,你没看到我的校服,很单薄吗?可是我没有说,我没有资格的,我知道。所以我只是看着他,也只是想看着他,让我再多看一会儿,好让余生牢牢铭记。

他转身离开,我就跟着他,就像以前一样。只是以前,他会牵着我的手。我想跟着他,我不想把他弄丢了,我再也不想把他弄丢了。就让我陪着你,走过这漫漫黑夜,只有这黑夜。黎明来临时,就让那个明媚的女孩子去陪你,好不好?他回头,看着我,平静的眼眸里不复以往的温柔,也没有冷漠,他只是平静的看着我,说,把我忘了吧。我不出声,看着他的目光,转身离开,既然不能陪你度过黑夜,就让你再目送我离开一次吧,就像那时候一样,等我走出你的视线你再离开。我没有说话,没有挽留,没有哭闹,没有撒娇。我知道,这些事情,以后的也我再不会对别人做了。

我转身时那旁边的咖啡店有音乐响起,是薛之谦在唱,你还要我怎样。温柔的声音传来,我那样平静,却在这一刻,泪雨倾盆。我没有回头去看,去看他是否还在。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念想吧,让我觉得,曾经,他也对我,有过喜欢。他在灯火处,看着我转身,看着我离开,既然没法陪你度过漫长岁月,那么此生所有的颠沛流离,都由我来承担。如果你能记起我,就记起我任性的样子吧,你说过,你是喜欢我任性的。

最后的最后,他唤一声妹妹,我转身走入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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