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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之我见

流言,即道听途说,添彩扭曲的传话。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喜欢把“听说”的再说给别人听,好像不这样做,生活就显得单调、枯燥、缺少变化和刺激,基于这种心理,他们很乐意探听别人的隐私,编造奇闻故事,传布流言,好使一潭死水似的生活掀起一点波澜。

前几年,日本海啸引起的核泄漏,一些人便大肆在网上散布食盐将受污染的流言,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高价购买食盐,大量囤积,并不断传播这一消息。还有,前些年口口相传的绿豆养生说,民众们大量抢购绿豆,导致绿豆价格不断上涨……这实在令人皆非的大闹剧。

《吕氏春秋》中也记载一个类似的故事:“宋国丁氏,家里打井得一人。”这话马上传遍全国,连国君都知道。国君马上派人前去查问,丁氏回答:“我是说打了这口井后,家里就像添了一个可使唤的人,不是说从井里挖到了一个人。”

流言就是这么邪乎!好在这些流言只是误传,真相大白后,人们将不再信那个邪。若是流言中添加诽谤之意,那就不一样了,此时的流言就成了地地道道的谣言了。古今中外,为谣言所害者多矣。

以“芝兰”、“白蕙”自比的屈原,被“好蔽美而嫉妒”之辈谗毁;宋代的抗金名将岳飞,也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恶言所害。名人为流言伤,凡人同样也在劫难逃。报载,某县城一位新婚少妇陈某,在大众浴室冼澡时,突然,发现她的存衣柜被一女贼撬开,并偷走她的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情急之下,陈某不顾裸体之身追赶盗贼,并在浴室门外抓住了小偷。这本是一件可以理解的“奇闻怪事”,不幸的是,“好事者”铺天盖地般的风言风语,使陈某丧失了生活的勇气,含冤悬梁自尽了。陈某之死,令人惋惜!惋惜之余,笔者对流言这一社会性的顽症有了更多的思考。

笔者认为,对侍流言,“受害者”也不要一味保持沉默,必要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清洗自己的“不白之冤”。千万不可选择轻生的方式来为自己解脱!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这世界虽不完美,却也足夠多姿多彩,何必为流言而痛不欲生呢?

同时,笔者也奉劝“好事者”,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听说”的最好别说!古人云:“三人言成虎。”把道听途说的消息传来传去,则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恶果,一旦“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与你对簿公堂,那么,“好事者”则难逃法律的制裁。

祸从口出,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把“听说”的再对别人说,于人于己于家庭于社会均无益处。三思而后言!这样做,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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