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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痛与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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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之中,谁都曾被伤过,谁都也曾痛过。似乎人的生命,原本就与伤痛骨肉相连着一般。他们相缠相绕,须庚难以分离。这让人觉得,伤痛,原就是生命的本色。人便视伤、视痛,当做生命中天经地义的存在了。

我们发现,人生之伤和人生之痛,具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伤痛,是人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带给了人既伤且痛的感觉。另一种伤痛,是人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带给了人既伤且痛的感受。这两种痛,无论是身体受到了伤害,还是心灵受到了伤害,都会给人留下刻骨铭心的痛感。但若论这两种痛,给人的感觉,倒底哪种会更深刻一些,哪种会稍许浅显一些,却因每个人体验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一般而言,大部分人会认为,心灵之痛,总要比身体之痛深刻上无数倍。我是很认同这样的说法的。这是因为,我对这两种痛的不同,已有了极其深刻的体验。

记得在我当兵的时候,曾经遭受过一次不小的肌肤伤痛。那时候,我服役在一个军队的国防科研院里,是我们政委的警卫员。我那政委,可不是一个一般的老军人。他本小八路出身,抗日战争时,曾和东洋小鬼子真刀真枪地干过,可谓战功赫赫呢。建国以后,一直留在军中,升职相当快。到我担任他的警卫员时,他已是一个行政九级的正军级军中高干了,若按军衔箅的话,应为少将吧。能做他的警卫员,部队对我是有要求的。那就是,我在拳术武艺上,必须得有两刷子。所以,在我服兵役期间,管理处处长就明确要求我,每天,必须要用两个小时的时间,苦练擒拿格斗的拳术。我那次肌肤遭受伤痛,就是在与人练习徒手搏击时,手腕受了伤。

那次徒手搏击,陪练的战友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欲刺我双目。按擒拿术的要领,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必须眼明手快地,快速伸出我的手,自那战友的肘下,斜插至他的手腕处,拿捏住他的手腕,使他握匕首的手动弹不得。然后,再疾挥另一只手,反掌击他耳膜,致其昏眩倒地,危便解也!但那次我拿捏他手腕的手,出手太快了,斜度又略高了一分,他又危中生智,将匕首下垂指向。刹时间,他的匕首,就刺破了我的手腕皮肉,使我手腕当即鲜血直流。这使在场数人,顿时慌作了一团,一下将我拥入吉普车内,直向第四军医大学驶去。

其实,那次受伤后第一时间的反应,倒没觉着痛。只是手腕处一凉,顿时便血流不止了,然后是一份麻木。到四军大急诊创伤科后上了麻药,也没觉着痛。医生告诉我(其实我也看到了),手腕创口两边的肉,已经向两边外翻着。整个创口面还真大,差不多同于一个婴儿的小嘴了。另外,手腕处肉内的筋,也被锋利的匕首挑断了。针对这个情况,军医决定,得及时将筋缝接起来,然后,再将由匕首挑开的皮肉缝合。整个小手术的过程,持续了二三个小时。幸好麻药,让我在手术期间,根本没有了痛觉。只是等我过了麻药有效期,那份痛啊,直让我站也不是,躺也不是,走也不是,简直坐卧不安、魂兮出窍了。任是吃了强力有效的止痛药,也一无作用。身上脸上是冷汗直冒,浑身上下,竟好似从水中捞出来了似地。

到第二天,小手臂又浮肿起来。而那份痛,更是钻心透骨啊!任用任何合适的词汇,都难以准确形容了。那时候心里一直念叨着这样一句话: " 会过去的,一定会过去的。"这句话一直念叨着,念叨着,念叨到一个星期以后,手腕处还真的不怎么痛了,手臂处的浮肿也不见了。半个月以后,连小痛的感觉,好似也没有了。针线处,好似也长出了些粉嫩的新肉。到接近一个月后,缝了十几针的创口,已经开始愈合。过了四五十天,缝的针线也已拆除,手腕竟然全好啦!到了这个份上,痛已全消,我竟然又可以和战友们,在训练房里龙腾虎跃着,伸拳劈腿地你揉我搡,攻守进击了。经了这么苦痛的一件事以后,让我感觉到,一个人的皮肉之痛,痛过了,挨过了,也就过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破点儿皮、碎点儿肉、流点儿血,沒什么要紧的,反正只要命儿在,身心儿乐泰,痛终归是会过去的,伤终归也会长好的。

接下来,要写下我这一生中经历的心痛之事了。

在我已有的人生中,觉得让我心儿最痛的一件事,是我初恋的惨败。记得我在读初一的时候,那年暑假吧,利用一整个暑期,写下了此生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小说题名《荡涤》,约有5~6万个字。开学以后,将它交给我的语文老师,原意是想得到老师的指导和修改意见。却不曾想,语文老师读过以后,就极力怂恿我向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投稿。我便接受了老师的怂恿,向上海少儿出版社投了稿。结果,却遇了退稿的命运。其实这也尽在情理之中。试想,一个初一的少年郎,识见文笔都很稚嫩的,又哪儿能入得了上海少儿出版社那些专业编辑们的法眼?

这是我此生第一次的投稿,却以失败告终。虽然失败了,却在我那乡村中学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个初一少年郎,能写出几万字的小说,对于生活在农村里,识见都较简短的人们来说,本身就有了一种传奇般的色彩。于是,数千名在校生,都向我投来了羡慕与敬佩的目光。甚至连老师们,都在各节课堂上,向学生们经常称颂我。在这一片颂扬敬慕声中,有一个晚上,我那同班级的俩位女生,竟来到我的家里,想要到我的那部小说稿,拿回去好好拜读拜读。这俩位女生,一个是我中学学校里的校花,一个酷爱作文。在全校,我是被大家公认的作文第一,酷爱作文的她,便是当之无愧的第二了。这俩位女生到我的家里来,要读我的《荡涤》,我自也盛情难劫,便让她们如愿以偿地拿走了小说稿。她们这次来了后,又来了一次,是来送还我的小说稿的。来了以后,尽聊些关于我这部小说的话题。后来,她们又来了,则是聊我们各自的学业,聊我们相互的作文,并邀请我到她们家里去作客,我也真的去了她们各自的家里。就这样,这一来二往的,便揭开了我们不断交往的序幕。

那时候,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事了吧。那时候初中的男生女生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整个学校的气氛,对于我们这些少年少女来说,也根本不象现在的青少年们那样,好多都已知道了情是什么爱是什么的了。少小之际,有不少人都开始了早恋,甚至蠢蠢欲动着,想去偷尝爱恋的禁果。那时候我们虽有来住,但心思都纯纯的,只想着在作文上作些探讨,谈淡各自的学业,谈对未来人生的憧憬,谈各自的理想与抱负。而且由于男女同学间,从无来往的先例,我们便选择用秘而不宣的方式,进行私下来往。可是,即使我们之间心性纯洁,从无任何点滴的他念。那种地下方式的私相往来,对本身处在好奇心十足年龄段里的我们来说,还是具有了极强的吸引力。觉得这种来往,成了我们青涩生命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我和作文第二之间,又都喜好文学,共同的志趣和话题,自然使我们相谈甚欢,自然倍觉欢欣投缘。那位校花也喜爱文学,我们三人相处相聊,便多了不少其融乐乐的话题。这样相聚相晤的次数多了,相互之间,自也产生了一些朦朦胧胧的好感。

到我们进入初二初三学年时,我们已成很好很好的同学并知友了。记得初二初三的时候,我们都已是十六岁左右的少年少女了(那时候接受启蒙教育的年龄普遍都较晚)。十六岁的青涩年华,不管那个年代,人们的心思有多么清纯,少年少女们,对情爱的认知有多么懵懂,但处在情荬初开的生命季节里,情恋的曼陀罗之花,还是会蠢蠢欲动着含苞待放的。慢慢地,我觉得我的心里,有了作文第二的影子,而我也在隐隐中感知到,在作文第二的心里,似也有了我。我能感知到,每当我们相聚在一起时,她的神情,会在忽然间变得羞涩起来。如果我多看上她一眼,她的脸,会马上"腾"地一下潮红起来。而在学校人多的场合下,她是时常要故意避着我的。实在在人多的情况下,我们避无可避地杵在一起了,她会显得特别的心慌意乱,神不舍魂不守似地。但在私下里,她约会我的次数,却更加频繁。每次见面,尽管有那位校花和我们在一起,她的神情也会显得特别的活泼,她的话语也会显得特别的多。要分別时,她还会显得留恋不舍起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与她,会在喑暗中生发情愫。而那位校花,尽管长得楚楚动人,非常漂亮,我却只把她当成一位非常要好的同学。也许,是因为我与她有更。多共同的喜好,共同的兴趣与话题的缘故吧。老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应该是很有道理的。我们私下往来有二三年时间了,在那情荬初开的美好年华里,我与她相互好感,相互吸引,相互情动的那些若隐若现的言谈、举止,校花一直都看在眼里,也一直明察秋毫着。校花为她高兴,也为她鼓劲。但在我面前,校花却始终恪守着好同学的相处分寸。有一天,我们三人在一起时,校花忽然说: "现在,本人隆重宣布,从下次聚会开始,将不再横插在你们中间,当一只碍人的电灯泡啦。我消失以后,你们也不用半遮半掩着,该咋地就咋地。相信你们俩是真心的,我为你们祝福!"

校花这一说,闹了她一个大红脸,弄得我也挺尴尬的。自这次以后,校花还真从我们的聚会中退出了,我与作文第二,相约得便更频繁了。但那个年龄段里的我们,却从来不做那些越规的事情。我们觉得,如果我们有了一些亲蜜的举动,倒变成了一种我们之间既纯洁而又美好情感的亵渎了。我们甚至在相聚的时候,相处的距离稍近了一些,心中都会慌慌的。生怕相互间的距离靠得太近了,会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会后悔一辈子的事情来。在那种心态的管束下,我们从来不敢故意地触碰一下对方的肌肤,更甭论牵牵手之类的亲密举动了。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却又分明相谈甚欢,相处得特融洽。好似相互间开口说些话儿,时空里,就流动起最美妙动听的音乐来了。常常,我无声地送她回家去,她会跟在我的身边,默默不吱声,我们却感觉到,一路上的空气,是那样的甜蜜而又馨香,一路间,那种内心甜美欣慰的感觉,浓稠得似调了蜜的蜂蜜一般。到了这个份上,我们都知道,我在她的生命里,她在我的生命里,都是一个重要极了的人了。我们这一生一世,都是不能分离的,都是不能没有了对方的。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生命里,真的失去了对方,我们都将活得很凄惨,很凄惨。

曾有人下过这样的断语,说青涩年华里的孩子们,如果早早地釆摘了恋爱这牧青苹果,多半尝到的,必是一枚相当酸涩的苦果。大部分的早恋,都会以失败而告终。

我觉得这实在是种经验之谈。因为青涩年华里的孩子们,自身的识见、个性等都还没定型成熟,他们只用一颗稚嫩的心儿,去接触我们人类情感生活中,最最错综复杂、最最难解难析的恋爱课题,他们根本解答不出一份圆满完美的答题来。他们解答不出这份圆满完美的答题,早恋的结果,就必然会以失败告终。

回头来说我与那位作文第二的初恋。到我们进入初三学年时,我们私底下的往来,还是让学校里的许多人知道了。知道的不单单是些学生,还有不少老师。甚至连我们的班主任老师,也都知道了。这不啻成了我们学校里的一枚重榜炸弹,炸得不少人为之"谈虎色变"。我们班主任老师,分別来找我与她谈话了。老师的谈话语重心长,又不乏措辞严厉。说小小年纪,应当以学业为重,不能谈情说爱。小小年纪谈情说爱,是会严重破坏学校原本清纯的校风的,也会让我们的学习成绩一溃千里。说,如果我们还这样继续下去,学校将会釆取严厉的措施,勒令我们自动退学。

接受了班主任老师的训诫和严厉的敬告,我与她,却都倍感委屈。其实,当时的我们,尽管都明确知道,我在她的生命里,她在我的生命里,都是至关重要的人,但在本质上,我们对男女情爱的认知,还懵懂得很。我们相处在一起,又从来没做过什么丟人现眼的事,学生和老师却如此看待我们,班主任老师还如此严辞厉色地训诫、敬告我们,实实在在变成了对我们的一种羞辱和伤害。为此,我们的抵触情绪极大。我们偏不听老师的,我们也鄙视众学生,在我们背后的指指点点和说三道四。我们只如以往一样地,该咋地便咋地,学校和老师们,倒也拿我们没什么办法。

来自学校同学和老师的压力,我们顶住了。可来自她妈妈那儿的压力,她却有点顶不住了。她哭着告诉我,她妈妈,是坚决不同意她和我来往的。说她小小的年纪就去谈情说爱,长大了,势必不会成长为一个贤惠端庄的女人。而一个不贤惠端庄的女人,谁都会瞧不起的。她说,其实她哪里是在和我谈情说爱了呀!她只是特别喜欢和我在一起,特觉得我将是她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人而己。她说她顶不住妈妈的压力了,她求我,再不要与她来往了。她说这一番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十分难受。但难受归难受,我还是答应了她,。后来的一段时间,我们还真的不相往来了。

可仅仅过了一个月多月后,她就主动约我见面,说实在不忍了与我不见面的日子。说那种见不上面、说不上话的日子,让她如失了魂一样地无法忍受。她便决定,与我恢复常见面、常说话的那种状态。哪怕真的给学校辞退了,哪怕她的妈妈会把她赶出家门,她都不顾不管了。她的那席话,让我好生感动。从此,我们又经常相聚,又经常相聊。我们之间的情感,自也深了好几重,浓了好几份。但我们每次相聚相聊,依旧不做那些过份亲蜜的事情。这方面,果然有她少女矜持心态的原因。但更多的,恐怕是我们都处在青涩年华里,心中盛满了纯纯的、水晶的心态。觉得卿卿我我、耳鬓厮磨是很不好的事情,带点龌龊,令人不堪。其实,那个年龄段的我们,对男女情爱的核心认知,实在还是很懵懂的。使得我们双方,就算已经喜欢极了在一起相处,有时一日不见,便如隔了三秋一般,但情荬初开的少年少女的心,都容不得半点不好的东西,也根本不需要肌肤相亲式的过份亲蜜。

我们就这样相处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却因一桩意外事情的到来,让她与我闹了一场不小的别扭。

学校里许多同学,都知道我与她交往甚蜜。按同学们的理解,我们是在谈恋爱了。有不少女生便觉得,我这么小年纪,就动了情心,必然是个多情的种子。多情的少年郎,自然也会滥情。而滥情的人,人人便都可以,从他那儿分得一份情意的羹儿。那个年龄段的不少女生,可都处在情荬初开的年龄呢,谁都在内心深处,怀揣着一份"思春的涟绮"。也不知是我能写写小说的虚名,着实打动了她们的"春心",还是我的皮囊,十足长成了一个美少男的样子,使得不少女生,都乐意与我接近,甚至都希望能与我有了往来。那段时间,我的课桌里,常会收到些女孩子偷偷塞来的、要求与我约会的小纸条。对于这些,我自然一笑置之,不是将这些小纸条,随时随地在无人处扔掉,便是对这些小纸条置若罔闻,任它们躺在我的课桌抽屉里睡大觉。但这不能阻挡女生们对我的"思渴"。有位女孩,干脆在星期天,求着那位校花,到我家里来与我会面了。她们既已到了我的家里,我自也不便拒之门外。可这次开门纳客,却着实恼了那个作文第二。在她的意识里,我是个对情感十足不忠的花心男。于是,从来没有与我拉下过脸儿的她,板着脸与我大吵了一场。吵过以后,还冷了我好长一段时间。我是个向来不善于去做解释的人,那段时间,尽管心里很郁闷,很难过,也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不理不睬和冷落。后来,也许是那位校花,向她就真实情形作了一番解释,也许是她自己认识到,有点误会我了,才对我的脸色和善了许多。但少女特有的那种矜持心态,让她拉不下脸来,主动来找我与我和解了。那段时间,我们在无形中,似乎疏远了不少。

到这个时候,我们的初中生涯也要结束了。初中毕业以后,她上她的高中读书去了,我则准备应征入伍,去当一名军人。她得知了这一消息,就急匆匆地赶来见我,言辞激烈地坚决反对我去当兵。觉得我们从此天涯各处,她是无法忍受我远离着她千里万里的。她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就应该朝朝暮暮地在一起。即使做不到朝朝暮暮地在一起,最起码也得在相处的距离上,不分隔得那么遥远。如果非得分离得那么遥远,还得有好几年时间,我们之间,将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变故,甚至到了最终会各奔东西。我则考虑当时农村的生存环境,将无法带给我更多生存与发展的机遇,我必须得到外面的世界,去认真地闯荡一番,才能赢得一份精彩的人生。为了求得她的理解,我便很耐心地、很仔细地向她辨析我的心迹,我的人生志向,我的心中抱负。经了我的耐心解释,她算是同意我去应征入伍了。她也矢志忠心地向我保证,一定会一心一意地等我回来。后来,临到我行将离开家乡,远赴他乡的最后一晚,已经穿上了一身草绿色军装的我,特意赶到到她家里,去向她告别。她显得特别的依恋不舍,又特意送了一支钢笔给我,特意送了一本纸质的笔记本儿给我。笔记本的扉页上,还端端正正地写下"海枯石烂、此心不变"八个娟秀的字。至此,我一生的情爱之心,便全稳稳妥妥地结在了她的身上。我坚信,我与她的爱恋,是真正可以做到"海枯石烂,此心不变"的。

可是,就在我进入绿色军营两个月后的某天,那天大雪纷飞,我正伏在陕西汉阴县边家沟的一个齐脚深的雪地里,穿着军棉鞋,戴着军棉帽,裹着厚实的棉军大衣和棉军裤,练习托枪瞄靶射击的时候,新兵连我们的班长,却将一封信交到我的手里。看着信封上那娟秀的字迹,我就知道,一定是她的来信。我便兴奋得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抽出信笺,却一下惊呆住了。谁曾料到啊,这竟是她的一封绝交信。读罢此信,我不顾众战友在场,当场伏在雪地里,号啕大哭起来。

那几天我的心情郁闷坏了,受不了一个四川籍的小个子战友跟我开玩笑,便一把把他抱起来,猛一松手,把他抛入一个短山崖的水沟里,直把他跌得鼻青眼肿。为此,我还被我们连长关了一个星期的禁闭哪。

(没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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