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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任,或许会爱你一辈子

陌生三天(笔名),1992年生人,正走在奔三的路上。坐标云南昆明,公司小职员一名,月薪还完房贷只能维持基本温饱。

我是1992年的,今年26岁了,没车,房子是贷款买的,没结婚,有一个败家女朋友。自从还上房贷后,就过上了节衣缩食的生活。为此,我八零后的哥哥经常惊讶的说,想不到九零后的非主流老弟也会为了生活去节衣缩食。

我记得我上初一那会,非主流刚流行起来。傻逼的我也去崇拜古惑仔,剪个杀马特发型,傻逼的用锯片刀在手臂上割两刀,觉得留下的伤疤才能证明自己伤感,忧郁。傻逼的去学抽烟、喝酒。时间才是最残忍的吧!如今,非主流终于抹去了非字,加入了社会主流。身边的同龄人,八成结婚了,五成生孩子了,一成像我这样的耍着流氓谈恋爱,一成还在单身大军中。

最近最惊讶的事是女神上个月突然结婚了,她没有嫁给中年油腻大叔,而是嫁给了爱情,女神给我看了婚纱照后,我才发现那男的我认识,曾经和我一所高中。没我混的好,没我长得帅。可人家却偏偏获得女神心,这就是命呗,诶!思索良久之后,我没有去参加女神的婚礼,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当然,她也再三强调希望我到时候一定要出席。

我有很多的顾虑,比如说喝醉后会不会暴打新郎一顿;比如说入席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把女神紧紧搂住,再比如,被班上的同学提起我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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