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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

他,那年十七岁,处于朦胧的雨季,刚读高一。那个时候的高一对于80后来讲是个懵懂的年纪,有追求、有理想,当然也有幻想,幻想自己成为像刘德华一样的明星被很多男男女女前呼后拥,或者像《古惑仔》里的“南哥”那样经过拼杀最终成为一个振臂一呼,小弟成群,义气当先的正义老大。

追求、理想、幻想是可以有的,但认真上课读书是必须的,因为不好好读书的人都是坏学生的思想一直是那时老师和学生的传统思想,所以上课的时间还是要好好听课的,一切都为将来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做准备。但是就像《老男孩》里演的那样,那时的课外活动也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没有筷子兄弟那样多才多艺即会唱歌弹吉他又会模仿迈克杰克逊,但是打篮球、踢足球、写信、传纸条这些还是很普及的。

因为手机电脑上网还没有普及,不过犹如今天的“微信”一样,那时交笔友写信也是很流行的,每到中午,去传达室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信是一件必须做的事情,每天能收到一封信或者一天收到几封信都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当然光荣完以后就得利用上课以外的时间去回信。语文老师是赞成适当的交个笔友写写信以提高自己作文水平的,但其他老师包括家长在内通常是反对的,原因简单——会影响学习。但当时叛逆的他们从来不会因为学习的紧张以及老师家长们的反对耽误这些。交笔友的方法很多:电话热线交友,参加广播电台的交友活动,从报纸交友栏目里面交友等等,当然最简单最普遍的交友方法就是通过朋友、邻居、以前的同学介绍认识,交友的条件也很简单,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都是一男一女交笔友。

笔友之间写信的程序也很简单;第一封信自然是先介绍一下自己,表示下认识对方很高兴,希望以后成为好朋友之类的客套话,然后就是很希望知道对方的样子,当然见面基本上是不会的,毕竟那个时候他们还是比较单纯的;手机、电脑当时也还没有普及,所以发彩信、视频聊天是不可能的。最好的“见面”方式就是相互的寄一张照片给对方,如同今天的面试一样,满意了继续写信,不满意的话就此结束,而满意还是不满意一般情况也不是自己说了算,都是由班里的同学们说的,他们认为漂亮,那就会投来羡慕的眼光表示你很幸运找了一个很漂亮的笔友,有了炫耀的资本,反之就只是嘲笑。

他,自然也是当时交笔友大军里的一员,通过一个叫“静”的邻居的介绍认识了一个上海的小姑娘,名字叫“丽”,经过一封信的初步了解之后很顺利的进入了第二步:互发照片的环节,他不知道“丽”当时看到他的照片时是怎么想的,但是当她看到“丽”的照片时他就知道:那张照片绝不会让他的同学死党们说漂亮的,因为那是张证件照,证件照通常情况下都体现不出“美感”的,因为拍证件照的时候是不可能拍全身的,更不可能做个卖萌的姿势出来的。虽然他本人觉得“丽”长的蛮好,至少不觉得“丽”丑,甚至有点喜欢她,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不出所料,当他的同学死党们笑话他找了一个很“难看”笔友时他“退缩”了,当即写了封信给“静”抱怨她没有找一个长的能让他在同学面前风光一下的笔友。如果让现在的他自己评价那时的自己,他一定会说“当时的自己脑子进水了,找朋友跟找对象一样:自己喜欢自己认可就行,别人说什么让他们说去,你去理来干什么?”但当时的他是不会这么想的,还是虚荣心在作祟。当“静”的回信告诉他“丽”看到他在信中这样说她的时候“丽”哭了,哭的很伤心,还哭了好几天。

从此跟“丽”的联系中断了,看着别人每天中午去传达室拿信,课间写信的时候他羡慕了,虽然也另外找了几个笔友但是都是写了第一封就不想写第二封的那种。于是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丽”,其实他跟“丽”还是很谈得来的,只是怕同学和死党笑话才不敢再写信给“丽”。所以他心里也非常纠结,直到有一天,“静”回家的时候他故意在“静”面前提起“丽”,“静”告诉他“丽”其实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他的那些话伤了“丽”的心。他后悔了,后悔自己这样去伤害“丽”。于是她写信给“丽”向她道歉,表达了希望跟“丽”继续做朋友的愿望。很快“丽”回信原谅了他,也恢复了她们直接的书信来往,但是“丽”不知道的是,他跟“丽”通信还是不敢让他那些同学及死党知道的,因为他还是怕他们笑话他,他战胜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之后他跟“丽”一直偷偷保持着愉快的联系,由于中间还有个“静”,他和“丽”之间也远远超出了笔友的范围,他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甚至“丽”想有一天能跟着“静”回家去看看他,见一面成了“丽”愿望。他也有着同样的愿望,他慢慢的感觉和“丽”的每封信只写一两页信纸已经装不下他想跟“丽”说的话了,这时才发现他已经和别的少男少女一样春心萌动,他喜欢上了“丽”,他不敢在信里跟“丽”表达,他怕被她拒绝后连跟她写信的权利都没有,所以他决定试探下“丽”他写信告诉她,他喜欢上了自己班里的一个女同学,想问她怎么样才能让他追到这个女同学。在等到“丽”回信中很落寞的一句“不知道”时,他确信“丽”对他也是有好感的,他向“丽”表白了,在得到“丽”同意后,他把“丽”从笔友升级成了“女朋友”,就如今天的网恋一样他们开始了“信恋”。

那时在信里面谈恋爱是很累人的。信发出去之后要过好几天才能收到回信,不像现在的“微信”一条信息发出去几秒钟就收到回信了,打字表达不出意思的话直接发个语音过去就可以了。他多么希望能早点见到“丽”。但是虽说是谈恋爱,其实都是秘密的,绝对不能让任何一个人知道,除了自己。所以为了弥补不能见面的遗憾只能多寄几张照片了,那天“丽”穿着自己做的裙子,去了学校花园的假山,拍了几张照片,挑选了一张感觉不错的照片洗出来后夹在信里寄给了他。当他收到信的那一刻,看到照片后他开心极了,第一次看到“丽”的全身照,比他上次看到的证件照好看多了。他把照片收好夹在自己的语文课本里,然后去操场踢球去了。因为下一节课是体育课,体育课是自由活动的,可以去踢球,也可以在教室里看书聊天。

时间过的很快的,尤其是上体育课时候,当下课的铃声想起,他回到教室回到自己的课桌的时候他呆掉了,不知道哪个死党(杀千刀的)把夹在课本里面的照片翻了出来,他看见班里面的男生女生都在对着他笑,当然,都不是善意的笑。他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笑话他跟“丽”写信交朋友,他只知道死党跟同学们的眼光都是对的,因为他们是多数人,他们都说“丽”不好看,那就是真的不好看。虽然他内心觉得“丽”蛮好看的。但是大家都说不好看,那肯定是不好看的,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于是他接受了别人的嘲笑,恨“丽”让他在同学死党面前丢尽了脸。顿时他痛下决心要断绝跟“丽”的“来往”,尽管他们根本没有真正的来往过。

在寄出自己精心挑选的照片后一直等待回信的“丽”,一直没有等到他的来信,一星期,两星期,………直到一个月后从“静”的口中听到他的“经历”和他所做的决定后,“丽”再一次伤心的哭了,这个本来就内向且有点自卑的上海小姑娘再一次被伤害了。处在雨季的少男少女第一次付出了青涩的感情。他明明喜欢她却不敢喜欢下去,仅仅因为怕同学们的嘲笑,而她,情窦初开却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他。如果这段感情也能算恋爱的话,那么这个也是他们两个人一生中的第一次恋爱,也就是令人难忘的“初恋”。

“丽”在伤心难过之后把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中去,一年后在学校的安排下,通过努力去了一家知名公司实习,之后又跳出去做起了销售,在那里“丽”遇见了一个真心对她好的男人,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恋爱。

而他,在作出决定后就后悔了,他很想念“丽”,知道自己伤害了她,心里一直对她是愧疚的,但他不敢再写信给“丽”,他还是怕别人的取笑,虽然有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一年半后由于家庭原因,家里没条件再供他上学,所以当别人都在紧张的复习功课准备高考的时候,他离开了学校,踏上了社会进了一家日资企业打工赚钱补贴家用。

参加工作后他才知道原来学校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学校老师不会因为你学习不好叫你滚回家去,也不会做得不好要扣你工资,学校里不用干危险的事情,而在工厂里面操作机器是很危险的,不但有毒,如果操作不当一不小心把手切下来也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厂里面也不会因为有危险而不叫你们干。原因很简单,厂里付工资的,工人拿工资干活是天经地义的,哪怕有危险,哪怕工资只有区区每月四百三十块。

就这样他白天上班晚上回家早早的洗漱完倒在床上休息,因为明天还得继续上班。偶尔也有睡不着的时候,躺在床上没事做的时候他会把那时候“丽”写他的信和照片拿出来看看,他很想写封信告诉“丽”他其实一直没忘记她,一直喜欢她,他很想跟她说一句对不起。但是他始终没有勇气去写。他也不知道那时候的“丽”已经开始了另一段感情,和别人正在热恋中。

就这样反反复复的看着那些旧信和照片,一直拿不出勇气再次写信给“丽”的他在工厂里干了三个月后收到了“入伍通知书”——他要去当兵了。两年的军营生活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对他来讲,现在不能联系到“丽”到了部队可能就没有机会再联系到她了,而他就会一直带着遗憾和愧疚活下去。于是他终于鼓足了勇气拿起了笔和纸给他一直想念的人写信。把这两年对“丽”的想念,愧疚写了出来,一连五天,每天一封,地址还是两年前“丽”读书的那所学校的地址,他不知道那时她早已离开学校在外面实习,更不会知道“丽”已经和她的恋人在一起了,他只不过一相情愿的思念着,想念着,幻想着……他更不会知道那时的他在“丽”的记忆中只不过是一个每次回想起来都感觉那时候自己很傻的一个角色而已。

在穿上军装踏上军旅生涯的那一天他都在等着“丽”的回信,而结果是令他失望的。部队的生活是紧张而忙碌的,白天训练晚上站岗,训练的时候是没有时间去多想其他事情的,晚上站岗时,一个人在岗位上看着天上的星星月亮,迎面吹着寒冷的海风,让他想家的同时更想念一直在她心里忘记不掉的“丽”,他又拿起了笔,偷偷的借着月光再次写信,他要告诉她:他忘记不了她,他希望她嫁给他,他会好好的对她好好的爱她。信发了出去,这次没再写学校的地址,而是从“静”那里打听到“丽”的家庭住址后直接发到她家里,这次他相信,他肯定能收到回信的,因为他说的是真心话,也是真心要像心里想的那样对她好,只要真心去喜欢一个人,真心去爱一个人的话对方肯定会被自己感动的,他认为这个逻辑很成熟,从没感觉自己很幼稚,他的想法很理想主义。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三个月后新兵下连队他没有收到回信,直到他退伍的那天也没有收到。

想法总是很美好的,结果也往往是残酷的。他彻底的没有了和“丽”的联系,他只能接受现实,从此把她深深的埋进自己的心底,把属于她的往事关进回忆里。

两年后他退伍回了家,被安置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做了一个小小的辅警,那时候他22岁,在家里人的催促下通过别人的介绍开始谈起了恋爱,但是每次恋爱都是短暂的交往后就宣告结束,每次也都是女方提出分手,他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再也装不下别人,谈恋爱只不过是不想违逆父母,应付下家里人而已。直到他27岁时,看见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小孩都已经开始上幼儿园,比他小几岁的同事都结婚生子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年纪不小了,父母年纪也大了,不能再让他们为了他再多操心了。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一个河南的女孩,比他小四岁,他们谈了四个月后就结婚了,很仓促,在他看来只要对方愿意跟他结婚,对他经济要求不要高就行,其他不重要,因为把这一切只是当成一个任务来完成的。婚后一年他的老婆怀孕了,他还是比较高兴的,因为他的第二个任务也将完成了,因为在他看来结婚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这个任务的最终目的就是生小孩。

老婆怀孕后自然不能再让她去上班了,虽然才一个月,但是他还是让她辞职回家,在家安心的养胎,一切重活累活都不要干了,要吃什么也不要跑出去买,打个电话,他下班的时候带回来,一切他都认为会在他的安排下顺利进行,再过九个月他就能做爸爸了,但是只过了一个月,他所安排的一切就全部被摧毁了,那个带着两个月身孕的老婆居然跟着别人跑了,而且带走了这几年他攒下来的所有积蓄,就连衣服也全部带走了。他崩溃了,彻底的崩溃了,让他崩溃的并不是她所带走的钱财和衣物,钱没了可以赚,从小穷惯了的他对钱财并不是特别看中,也不是因为他老婆走了,他跟她结婚本来就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婚的,他对她的感情基础本来就薄弱,更何况他工作性质是24小时值班的,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上班,回到家的时候也是大多数时间在睡觉,很少有时间去培养他们的感情,久而久之他老婆跟别人跑也是在情理中,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他对她不公平(不爱她为什么要娶她),让他受不了的是带着两个月的身孕的她跟别人跑了,他可能失去孩子,这是让他不能承受的。他也曾幻想着她会顾及是自己的骨肉不会去做傻事,但事实再次残酷的打破了他的幻想,半年后花光从家里所带的钱后她回来了,她向他祈求原谅,当他证实了她把孩子无情打掉后,毫不犹豫的扇了她两个巴掌后直接将她赶出了家门。离婚是他必须做的事情,但是他离婚后又变得一无所有,连一个在法律名义上的老婆都没有了,很可怜!

“人生短短几十年,能放手去博去爱的日子有多长,没有人能预知明天和意外那个会先来。茫茫人海中,能遇到自己真心爱着的人是多么幸运,爱是因为喜欢,喜欢是因为有好感,有好感是因为欣赏,欣赏是因为了解,了解是因为相识,两个不曾有交际的人,因为有缘才相识相爱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推移年纪的增长,让他慢慢的有了这些感触。而让他有这些感触的是一个人,一个始终让他放在心里关在记忆里念念不忘的人——“丽”,那年他已经31岁。

有时候命运就是很会开玩笑的,当你想找一样东西千辛万苦的找可就是找不到它,当你认为已经丢了再也找不到的时候它却偏偏在你眼前轻易的就出现了。他再次联系到“丽”是在“静”的微博里,他和“丽”同时收听了“静”的微博,就这样在时隔14年后他们又取得了联系,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就这样很平常的取得了联系,而联系的方式也不像以前那么单调了,不用再写信然后等着回信,一个电话或者打开下电脑视频一切都可以马上搞定。这时候的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一个4岁小女孩的母亲。

他一直喜欢的人,一直想念的人终于找到了,他很想告诉“丽”他很爱她,不管是不是少年时情窦初开的一时冲动。反正一直到现在他是真心的爱她,但是他还是压抑住了自己,他知道他不能去破坏“丽”的生活——如果她过得幸福的话。

他对“丽”是热情的,自从再次有了她的消息后,每天都会打个电话或者发个信息,QQ也是24小时的挂在手机上,只要“丽”的QQ头像亮起他都要和她聊上几句,发个视频每天看上一眼,这样他就觉得很满足很幸福。但是“丽”对他是陌生的,虽然那时她们在空中以写信的方式也谈过恋爱,但是对她来讲那只不过是年轻时的一场游戏,很傻很天真的表现,对“丽”来说他只不过是她读书时的一个笔友,仅此而已!所以对于他的这种“热情”她很无奈,她甚至想把他的QQ删掉,手机号码也拉到黑名单去,直到有一天早上醒来她收到一条短信才改变了她对他的看法,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就四个字——生日快乐,她只记得那年她在读书的时候曾经写信告诉过他自己的生日,没想到过了14年他一直记在心里。她被他感动了,因为这一天除了自己的父母外也许只有他还记得她的生日。

他并没发觉这些变化,在他看来这一切都很自然,如果14年前她有手机的话他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发一条祝福的短信。但他没想到这件小事会让“丽”对他敞开心扉,以前问起她的家庭生活怎样的时候她都会简单的说一句“很好”或者“蛮好”来一笔带过,现在她会主动的告诉他一些家庭上的事情,其实“丽”的生活过得很不好,为了赌气和相爱的男朋友分手了。又经历了无数挫折,打击,嫁给了现在的老公,她老公比她大3岁是公司领导层,虽然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但是夫妻感情并不好,老公经常在外面应酬,晚上经常很晚回家又是甚至不回家,更和她最好的朋友上了床,朋友还以假装怀孕想把他留住。婆婆因为她生了个女儿没能让她抱上孙子也是对她冷眼相向,不闻不问,所以她在家里面的地位很低,其实她过得很不幸福。

在得知“丽”的真实生活后他毅然作出决定,这次他没有再犹豫,他要带她走,他不愿意让自己喜欢的女人过这样的生活,虽然他没有多少钱,也不是公务员,但是她知道,他肯定能让她过得比现在好,他终于对她说出了心里话,把这些年对她的思念,以及对她的愧疚说了出来,他要她离婚,然后带着女儿跟着他走,他发誓一定会好好的爱她,好好的对他们母女………

一年后“丽”和他一起去领了结婚证,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在温暖的新家里共进晚餐,“丽”做了三分牛排,他开了一瓶红酒。15年的时间让一个17岁少年时的梦想终于变成了现实,他握住“丽”的手,终于说出了一句读书时就想对她说但是一直没有机会说的话——对不起!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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