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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归途,再不流浪

若有归途,再不流浪

罗思瑶瑶

你还记得一个月前单曲循环的歌吗?你还记得去年半夜和你打电话聊几个小时的人吗?你还记得十年前小学课堂上你说过的,那个幼稚而真诚的梦想吗?不会全部忘记是因为经过的时候牵动心肠,感觉遥远是因为它们变成记忆里沉睡的模样拒绝人来打扰。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那些斑斓鲜活的场景,一点一点褪去了色彩,由动景变得静止,幻化成一幅幅沧桑的素描。生命中有多少场大雨,淋湿牵过的手,模糊流泪的脸庞。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的世界里出现了许多失踪人口,他们有着共同的名字—老朋友。

你是我上高中以来,最后一个疏远的人,亦或是最后一个疏远我的人。那晚,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进来,我看着手机愣了一下。接起来的时候把身边的人都排除了一遍,听到你哽咽的声音,我很诧异。

“怎么办,我不喜欢他了。他跟我告白,可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你先别哭。”

我当然知道你口中的那个他。正是因为知道,反而想不到用什么方式安慰你,以什么身份再次出现。似乎是顺理成章,我们开始回忆起关于他,关于我,关于你。

“我怎么喜欢上他的,我都不记得了。”

“那时候,你可是对他很花痴啊。”

他是我们的初中同学—叶晨,我的同桌。好像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更多的联系,如果特殊一点,你喜欢他。

十几岁的年龄听起来浪漫而多情,对于我而言却从未感受到青春的张扬和疯狂,有的只是在白纸上的写写画画,在被整齐分割成四十五分钟的课堂和十分钟的课间里循环往复,平淡就是这样。

你总是跑到我的位置上跟我聊天,我记得你当时喜欢的明星是胡夏,你跟我说他的新歌,他的电影,配上你夸张的表情我每次都被逗笑。上课前叶晨才回来,所以你总是理所应当地霸占他的位置。那天,你小心翼翼地问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我摇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你趴在我的耳边告诉我,你好像喜欢叶晨。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啊。”

我想像电话那头的你止住哭泣,托着下巴的样子。“你说,你对话少的男生没有抵抗力,还有叶晨打球很帅。”我一语道破。

未知的时间,也许就会遇见那个让你心动的人。

你开始在意运动服,会不会显得不淑女;你注意白色的球鞋是不是沾上了灰尘;你难过,对他微笑的弧度没有镜子里反复练习的那样完美。喜欢的最初模样是愿意为他成为更好的人。

喜欢一个人久了,那些起初明白清晰的理由最后都会混杂。然后在数个日夜后,问身边的人,我为什么会喜欢他。还好我记得,因为你对我说了太多遍吧。

那年篮球场上,一个高挑的身影运着球,球与地面撞击,砰砰的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在安静的气氛里,声音显得格外震动。宽松的白色球衣套在他的身上,若隐若现的肌肉就暴露出来。长长的双臂推出,胳膊带动肌肉拉出好看的线条,叶晨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手中的篮球不偏不斜正中篮筐。这应该是很多人喜欢他的理由吧。现在想起来,也是一道很亮丽的风景。

“对对对,他打球的样子很帅,我记得好像他们每次晚饭空都会去打球。”

“你还去看他打球呢,班主任哪次都找不到你,害得我还要替你抱一大堆数学学案。哼。”

记忆是有缺口的,你撬开一点点,看似坚硬的屏障就轻而易举地打开。那年你明媚的笑容,我善良的任性,他球场上炫酷的背影,操场上柏树飘下的落叶。

叶晨是个艺体生。中考的前夕,老师把答题卡发了下去,他教给我们怎么凃学校代码。前排传过来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曼琪,你帮我看看他填的什么。”我侧头,叶晨问我怎么了。我说,你想报什么学校。他摇摇头告诉我没把握,艺体生还要有一场测试。

“你当时怎么想的,竟然要去四中,不和我一起。”

“这是我的第六感,当时我觉得叶晨一定会在四中和我遇见。”

那边安静了一会,终于传来“算了算了,我承认,是我挑虾米挑出来的。”

中考最后一场考英语之前的那个夜晚,你非要和我挤在宿舍的小床上,你在黑暗里握住我的手,看着你沉睡的模样,我失眠了。真的是我的第六感,以后我们会彼此陌生,不论之前我们多么要好。

回学校拍毕业照的时候,我们都穿上了天蓝色的校服,这是记忆里最好看的画面,像一小片残破的天空,纯粹而清澈。喧闹里,我是安静的,没有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悲伤把我淹没,自己想不到会这么冷静。我以为,我会难过的要命,会抱着你们不撒手,会喊出我们不会分开相信有永远,会在原地停留很久。那是别人的青春,或是在电影里让人感动落泪的镜头。你捧着一本留言册过来,神秘兮兮的,你告诉我这是叶晨的,你写了一句话;“你是年少的欢喜。”

你是年少的欢喜,喜欢的少年是你。

“话说,我当时还挺有才的。”

我无情地嘲笑你:“我都不想戳穿你,老实交代,你是在哪本言情小说里看的。”

“曼琪,你真相了。”

注定在一起的人,不管绕多大一圈都会回到彼此身边。你挑虾米竟然挑对了,我佩服了你很久。

你的选择是对的,我的第六感也是准的。后来,我渐渐知道,每个人都会抛弃老朋友,因为老朋友知道你的所有,有你不敢承认的过往,有你不想回看的记忆,有你爱过人的影子。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还见过叶晨,在新华书店。我对他打招呼,他笑了一下。他告诉我,可能以后不会在学校了,高中的生活他应付不来,那种节奏让他无法追赶,越来越累,不如去做点喜欢的。我沉默了一会。他继续说,过完这个学期,就考虑去北京,他的父母在那边,可能会提前进入“社会大学”。我看着他拿书的样子,大拇指搁在书页中间,这是你当初让我观察的。他还是那个话少的少年吗?回到家后,我想给你打个电话,我想问,你知道这件事吗,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不是已经不再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了……我拿出手机,手指滑了半天,怎么也没看到你的备注,号码什么时候丢的,在那时显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真的断了联系。

距离这次通话,我们都好久不联系了。我不知道就算打听到你的号码,第一声问候要怎么说,是从前的玩笑,或现在异常的沉默。在这之前的一次通话,是高中刚开学,你说,不许对别人比对你还好,不许找到比你优秀的闺蜜,不许随便恋爱,不许……我听你说了特别多的不许,我准备躺在床上继续听你的唠叨时,你突然说,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身边空气一下子就凝固了起来,电视里的综艺节目还是那么吵闹,水管有滴滴答答漏水的声音,街边的老人说着闲话。电话里,是默契的安静。你也是,好好照顾自己。

一个人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听不一样的话,伴随着时冷时热的气候,心情也变得不一样了。所以,你不再喜欢叶晨,我知道。

“叶晨跟我说,他以前就喜欢我了,我说,好巧,那时候,我也喜欢你。”你的声音里掺杂着很多冰冷的气体分子,传到耳边,感到一阵凉气。

离开是一场流浪,发出你的声音,别人就可以听到你,只要你不说话,一切都是老样子,同行的人知道你的成长,离开的人重逢会说你变了。

“我知道。”这一句话,我们都懂,就这样可以安慰到你,安慰到被我们遗忘的时间缝隙。不论我们离开了多久,不论我们经历了多少,因为明白,因为懂,就无须多加解释。

“曼琪,我遇见过很多人,我身边有很多人,我会因他们喜怒却从未因他们落泪。你和叶晨,你们是可以让我落泪的人。”

我有一个很想念却永远到不了的地方叫曾经。时间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我们被席卷,渺小而无力。大概我们对于你而言,都是活在回忆里的人。

爱是一场旅行,把流浪的人从远方带回。

若你告诉我归途,我答应你,再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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