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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三重境界

首先喜欢一个人呢,是一种感觉,一种想亲近想了解一个人的感觉,基于这种感觉而去追求或深埋心底,就是明恋和暗恋了。不得不承认这两种喜欢对于个人都是有一定意义的,并在特殊的环境下有其存在的价值。

在我看来喜欢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喜欢并不懈追求以至最后牵手。第二重是知道不合适或遭拒绝后而果断放弃,给人以自由而非穷追不舍。第三重是行动上放弃,精神上不弃,即是虽已放弃,而当有需要或难处时会第一时间现身给予帮助,只为她(他)能幸福,我视之为大喜。

当然三重喜欢并没有贵贱之分,因为我并不认为喜欢并追求一个人是错是不高尚的,它也是高尚的,是精神上的一种追求和享受。也许那些不懈追求的人还会笑那些放弃的人,笑他们朝三暮四,笑他们不能坚持以致失败,笑他们所谓的大喜是一种虚伪是一种自我安慰。

喜欢一个人是正常的,追求也是合乎情理的,也应是人的一种本能,所以遇到喜欢的就要去追求,甚至不懈的追求,只要结局是好的。

那么为什么又有后两种境界呢?因为你喜欢的人可能不喜欢你或是讨厌你,你越穷追不舍会越使人反感,甚至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更重要的是不和自己在一起人家可能更…这些话很多人是不愿意听的,因为他们坚信能走到一起,坚信没试过怎么知道结果,不想一开始就被以结果为借口而结束。

第二重境界就是基于能明白这一点才能达到。首先必须很明确别人不愿跟自己或是知道有别人有喜欢的人,放弃是比较明智的,不耗彼此精力,给别人以自由,然后慢慢自我遗望,自我疗伤。不是喜欢的不够真,而是换了一种方式。

第三重喜欢是很少的,这种喜欢也可说是一种大爱了,正如我曾在一首诗里写到:我若逢此花开时,爱比默默不令察。即是不能在一起就不在一起,行动上的放弃不等于精神上的不在乎。而是默默的关注,只要有需要自己的地方就会出现,只要他(她)快乐就好。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虚伪或是傻,因为他们相信没人会那么做,即便那么做的人也是傻的。然而现实中这样做的人应该还是有的,我敬佩这种人,不应该同情他行动上没有结果,而是赞叹精神上从未放弃。

我也有喜欢过人的,也有放弃过,放弃的就像河水与井水一般,不会相犯。并不是不再喜欢,而是换了个方式,我会翘课,会推掉朋友的活动……出现在她需要的时间地点,这似乎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常想我爱我的朋友们,但有时又对不起他们,特别是那些相处的很好的。我会清楚的记得我喜欢的人上过几次线,上了多久,因为我几乎时刻都是在线的,然而从未发过一条消息,不是不知道说什么,而是不去打扰。因为她快乐所以我会快乐,只要她不快乐,她需要的时候,我深信我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前不久有几个小朋友跟我说喜欢,甚至还有说一见钟情的。呵呵,这就有些让我搞不懂了,她们所谓的喜欢又是什么,如此草率夸张,她们的喜欢又在哪一重境界呢?我想可能只是一种欣赏而已,因为我始终认为喜欢不是那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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