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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啦

又是一个雨雪菲菲的日子,望着窗外的飞雪和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听着播放器中传出的《时间都去哪儿啦》的歌曲,我不由得问自己:我的时间都去哪儿啦?我怎么觉得我的时间是在许多的“来不及”中度过的呢?

记得上学那会儿,我是一个出了名的上课爱打瞌睡的女孩。老师责骂不管用,孩子们哄笑也不管用。有一次小学老师跟妈告状,妈说:“你干脆让她上课站在过道里吧!”老师说:“不行呀,站在过道里她也会打盹,把她摔着怎么办?”或许是营养不良或天生有毛病吧,那时不知哪来那么多的瞌睡?打瞌睡的姿态各异,不光往前点头,往左往右往后都点头,引来同学们阵阵笑声。害得同桌的男生老往墙里躲。有时干脆就把“他们”赶开,躺在长条板凳上美美的睡一觉。就这样我把青春大好的学习时光在睡觉中度过了,等到老师提问或考试我总是匆匆忙忙地翻看例题,匆匆忙忙地复习,总觉得来不及把功课复习的精通就得考试了。说起来那时应付提问和考试的本领也真不错。也许是由于题型简单、竞争不大的缘故吧,每次也能赢得好分数。

所以有些同学们就问妈:“你家孩子是不是睡着了也能听到老师讲什么?”妈拿同样的问题问我了,我说:“睡着了就是睡着了,怎么会听到呢?再说我也不愿意睡,只是真得瞌睡得不行!”也就是因为这个可恶的上课睡觉,让我没少挨老师批。有一部分老师甚至认为这是目中无人的表现。其实当时哪有那么复杂,我至今认为这就是身体因素的问题。现在想起来我都后悔得要命,要不现在我可能更扎实一点、知识也能渊博一点吧!

由于兄弟姐妹多,就凭父亲一个人的工资供我们上学,也不可能让我们排行中间的几个上高中。上中专当时是一条捷径,考上就等于捧了一个“铁饭碗”。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们兄妹都分配到了工作,我赶上了大规模分配的末班车。中考时,带着“海阔天空”的梦想,冲着“国际经贸”四个字,我终于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国家重点中专。脑子里单纯地想象着自己将来可能成为一名翻译、一名漂洋过海的商贸人士、抑或也可能成为一名外交官。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呀!

走进学校的大门,一个全新的环境,一种前所未有的挑战便开始了。对于一个纯纯正正的“山里娃”来说,连县城也没沾过边,一跳就跳到省城。高楼大厦、车水马轮,着实令人眩目。从小学到初中持一口纯正的土话朗读课文,现在开始要讲普通话。以前土老冒的打扮现在要与城市长大的孩子接轨。从小学到初中不知英、体、美课怎么上,现在要和城市里多才多艺的同学在一起学习生活。各个方面都相形见绌。一直以来酷爱学英语,可英语老师会问:“你是哪能里的,好好努力,读英语时带着乡音,慢慢改吧!”噢,这就是我当时的窘相。

于是尽管来不及,但我在努力地向他们追赶靠近。别人说普通话时我会留意他们的发音,看电视时我会留意主持人的发音,我发出的音我会暗暗地与其他人对比。阴差阳错的是毕业后,我竟然参加了好多次演讲比赛,还拿了好多次第一,我的普通话发生了质的飞跃。

不得不提的是,在刚进中专校园的那个学期,我参加了科里举办的卡拉OK赛,得了个三等奖。现在想想,当时的主要问题就是嗓音条件不错,但不懂得融入感情去唱,只是用嗓子去吼,也没有城市孩子魅力十足的台风。后来也正是由于嗓音条件不错的缘故,我被校团委选上与隔壁班的女孩参加欢送毕业生的晚会。下台后同学们说听到那个女孩的声音,没听清我的声音。现在想来可能是当时压根就不懂得开话筒开关……在校期间,我还当了一届文艺委员。

现在想想当时唱不好跳不好的我,怎能胜任此职?当了一个学期后,最终被一名多才多艺的男同学给取代了。记得当时我痛彻心扉的哭了一场,大抵有点哀己不争的意思吧!把歌名改为《祝我平安》更贴切一点!四年的中专生活就是在这样的追赶与思变中度过的。快毕业那年,我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变,搞了业余推销,破天荒地成了全班第一个烫发的女生。由于哥姐们上班了,我用他们寄的钱,买了一件价值不菲的裙子,被低年级省城的女孩借去当校运会上领队的服装。我也努力地学习,不甘示弱地去考一些当时看起来重要,现在觉得一文不值的证件。中专的四年,就是在跌跌撞撞和许多的“来不及”中死追猛赶。

毕业了,我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这个贵人至今我都没有好好地感谢。每每想起,心存愧疚,其实在心里无数次地为他歌功颂德。也正是因为他,我分配到了一份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很不错的工作。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来不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先是努力地找对象,紧接着结婚生子,继而为小日子能够过得滋润而奋斗。连续地怀孕生育抚养孩子不知不觉地偷走了我十多年的时光。

随着单位一拨一拨新大学生公务员的加入,我感觉到自己的原始学历竟然是那么的低。而对于我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来说已来不及改写我的历史了!我身边的同学同事升职了,有的甚至还比我小,我怎么又觉得我没有跟上节拍,来不及了呢?其实早在上学那会,每当看到林志颖、小虎队的成员在我那个年龄已经成名了,我就觉得干什么都来不及了。现在有很多小孩几岁、十几岁就成为“童星”,我怎么觉得我的小孩也来不及了呢!莫言三十多岁时已写出了《红高粱家族》,捧红了一代女星巩俐,自己也成了有名气的作家。而同为三十多岁的我怎么就活得这么“默默无闻”呢……

时间它都去哪儿啦?怎么留给我的竟是那么多的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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