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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么样算是迷恋?曾被我迷恋的那个人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现在的我还处在一个,怎么说呢?相当空荡的状态。

好像有很多事要去做、去想、去考虑,可我无法提起力气去操心那些虚浮在这片物质世界上的世故。

有时候那种寂寞孤独感只身躲在抽屉里笔袋中的一管笔帽里,太不起眼的位置,让人无法意识到;有时候它又变成了三十七度高温下的太阳,炙烤得你昏昏沉沉,无处可避。

已经不止有一个人告诉我,我是一个浪漫的人,有浪漫主义的生活态度,可是到底浪漫是什么呢?是放纵自由不拘一格,还是在心甘情愿下还被理智所控制,为未知所屈服?

这一晚上,不,应该说这一个黎明前的沉寂,是我封闭了许久的情感的迸发,尘封了许多乐趣用另一种方式去发散,换来的是一声长叹,是一个怜悯的眼光,和一个想把自己封锁在密闭空间里深刻反思的自己。

酒精,到底能成就郎情妾意,还是春宵半刻,前者是有特定角色,而后者则是任谁都行。

我终究还是没长大,没成熟,还是天真单纯得可笑,一腔自以为是的得意,即使被冷水浇头,还是傻里傻气地自鸣得意。

在两性关系中相当自卑的我,哪怕什么都打造好了,一身金盔甲,威风凛凛,心怀不轨之人闻风丧胆,可还是会拜倒在命运的驱使下,对它所赐予的零星缘分感恩戴德。

这是一年前遗憾的补充、番外、后续、ps.可是这却令我更无助、更遗憾、更患得患失,可是浪漫是真的浪漫,它是真切发生过,而不是在梦里,会被闹钟一下子打破,想再续前缘都极难。

在浮士德里,梅菲斯特同上帝打得赌约直到最后,所提到那个结果的点睛之笔:“如果我对某个瞬间说,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

人生有好多的时刻令我回味无穷,我感叹想让时间停留的念头也大多能出成一本诗集。

在那个闷热、小小的阁楼,对我心里对这个空间的无限遐想画出了草图,活生生地,令我相信书中所提起的曼妙,我头一次痛恨天光,希望它能像飞屋般飞到极夜的半球,被若隐若现的光线笼罩着。

我对所有温柔、细腻,只会为个别能让我感到,触碰我一下犹如过电的,人,展现。

我记得他问我明天是否有课,这样我就可以欣赏他的纹身一整天。如果每一段关系中的前戏是以这种方式为开关,那我很怕自己会沉沦陷入进去。

他算不上帅,但是就是有让我沉迷的味道:眼睛长而狭,鼻子长得是湿热地区男人的典型,嘴巴稍微突出,牙齿不算整齐,排列在一起像小学生站队,左脸贴着鼻翼有一颗痣,在无时无刻泛着灰白的光。他真瘦啊,跟我一比,我平日里暗自窃喜的身型在他面前倒显得虎背熊腰,但逆着光看他却发现什么都在膨胀。光线渐渐亮堂,渐渐让人眼睛失焦,他眯起眼睛,我只觉得内心一阵紧缩。

到底怎么样算是迷恋?曾被我迷恋的那个人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他的一切都很好,极为完美,(纯指肉体),可是正因为这个,相比起这个鼻侧有痣的男人,他的光彩一下子暗淡了,像被落了灰尘的镜子。

我数了数,昨晚他直白地赞美我外表,是两次:一次在台阶上喝啤酒他讲在意大利的轶事,随口举了一个例子代进了我,另一次则是在这个灰白的阁楼里,顺带赞美了一下我的唇色。

被激情涂满的唇色,胜过任何唇膏。

写到这里的我实在控制不住内心汹涌的震动,来自灵魂的质问。

这是一个不单身的 男人。

我并不想和他真的有什么未来,如果能像乔治桑那样做一个情人也好,能够享受够劲男女之间的所有事,然后彼此握手,伴着诚挚的祝愿告别。

女人就是女人,不是男人,身心被征服了一定会冒着傻气。

离开后,坐在楼梯间,眼泪不争气地卸去了仅剩不多的睫毛膏。

卑微的骨子里还凝结着不服输不甘心的傲慢,矛盾综合起来,令每一个男人恐慌的我,不小心把戾气表现了出来。

太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但是只想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再见面,是否还能这样不因为酒精而依偎在一起,这令我更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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