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乱过后,我才发现,邵明岚半敞着胸膛,嘻嘻,这男人还挺强壮,哦呦,腹肌好几块呢,我数数哈。
“咳!”他咳嗽,吓我一跳!
“有没有衣服给我穿,我的被你撕坏了!”后半句他加重了口气。
我黑着脸把我最大的T恤找给他。
他抬着手示意自己没法穿。
造孽,我在街上救了一个男人,回家后撕了人家衣服,现在还要伺候他穿我的衣服,我的命运啊,还能再悲惨点不。
我这可是第一次伺候一个男人穿衣服,别说,粉红色的小熊T恤穿在男人身上还挺好看,而且紧绷绷的,把肌肉线条体现的淋漓尽致。
“呃……”他想要说点什么。
我一摆手,“你不用解释,也不用谢我,等你好点了就赶紧走,我可不想收留一个当街斗殴的危险分子,还有,我不会报警的,虽然这与我的价值观不同。”
他张着的嘴巴慢慢闭上,倚靠在沙发背上,“我饿了。”
我可不会给你这样的人做饭!
“喵——”我的喵喵酱也饿了。
喵喵酱已经认出邵明岚就是那天给它火腿肠吃的男人,而且这男人还穿着自己主人的衣服。它上前在邵明岚腿上蹭来蹭去,表示好感。邵明岚用手摸着它的头,低语道:“饿不饿,饿不饿。”
好吧,我煮小火锅,但是可不是为了给坏孩子吃的。
太阳已经彻底输给了黑夜,风从窗口吹入,茶几上的火锅咕嘟嘟的响,新鲜的食材上下翻滚。
邵明岚举起右手,张开嘴巴,示意自己无法进食。
我一侧嘴角上扬,要姐喂是吧,等着!我夹了一个冒着热气的丸子,往他嘴里放去,这个贱人赶紧后退。
“不喂就不喂,你打算烫死我啊。”
姐可不会惯着他,我把汤勺丢在他面前。
邵明岚很不满意,“你见过吃火锅用汤勺的吗,吃火锅哪有喝汤的啊!”
我又丢了把叉子过去。
他恶狠狠的叉起一块肉,吹吹冷,送到喵喵酱的面前。
肥猫看着眼前的肉,满眼都是小星星,它对眼前这个男人的爱已经冲破这雨幕,冲破它对陌生人的警惕,反正有奶就是娘。搞得好像我以前从来没给它吃过肉似的。
我鄙夷的看着邵明岚喂猫,这是曲线外交,想先拿下我的猫,然后继而拿下我,想的挺美,姐又不是火锅里的牛肉片,随便让人夹起来就吃掉,如果非要把我放到火锅里,姐就是那个牛肉丸子,不但难夹,吃起来还烫嘴呢!
火锅跟筷子可是绝配,筷子本来就比刀叉方便,在火锅上更体现的淋漓尽致。从热锅里捞东西吃,邵明岚每次都要抵住锅底或者锅壁才能叉起东西,左手更是相当不方便,在滚热的汤中,金属材质的叉子已经开始烫手了,我用筷子就没有这些烦恼。
中国的筷子比外国的刀叉确实强了不是一点,我们可以夹起漂浮在汤上的花椒,叉子行嘛?当然,就现在邵明岚这种情况,叉子绝对比筷子适合他,为啥?他不会左手用筷子。
为了照顾病号,我熬了稀饭给他,大米里面加了一点香米,热乎乎的又稠又香。
他转着碗沿吸溜,“有咸菜没?”
毛病还不少,稀饭跟八宝咸菜,可是我的最爱啊。
“吃完你就可以走了啊。”我抱着肥猫看他,男人的饭量真大,我都吃饱十分钟了,他还在吃。
“外边天黑又下那么大雨,我又受了伤,你忍心赶我出去?”
外边确实飘着雨丝,但没他说的那么夸张。
“你绝对不能在我这里过夜!”
“怎么不能,又不偷不抢,再说我们的关系……”
关系?我们什么关系,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我们什么关系,我瞪着眼看他。
他继续:“我们的关系,这不是正在逐步升温吗,眼看就要生米煮成熟饭,话说我追你这么激烈你没看出来吗?”
谁跟你就生米成了熟饭!我张大嘴巴:“我们俩个认识还不到两个月啊,你就送了一次花,请我吃过几次饭,对了!那花还是月季!”这个事情我一直没好意思问他,今天既然到这了,我就干脆说清楚,你敢拿月季糊弄老娘,我真应该把那个滚烫的丸子塞他嘴里。
他嘿嘿一笑,“玫瑰是在太贵了,我把单位花池子里的月季都给拔了,里面还包括我们头儿的一株名贵的,光剪那些刺我就用了一个多小时呢。”
该死的,要不是人家宋琪后来送我的玫瑰,估计我到现在都认不出这两种草本植物的区别。
要说以前我还对他十分好奇,今天见识了这群殴的画面,我基本已经肯定他的职业了——职业混子。
但是有几个问题我始终不明白。
“最开始,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我用两只手背托住下巴。
邵明岚神秘的看着我:“何小薇,27岁,身高168……”
在我的目瞪口呆中,他如数家珍报完了我的所有资料,从小学考了几次鸭蛋,到大学参加了什么社团。
我是真的被惊了,他到底是什么人?黑客吗?
他左手点击着桌子,得意的笑。
“你就是网上说的那种贩卖信息的吧!今天被人打也是因为这个!”我恍然大悟。
他一脑袋杵在桌子上,无力的说道:“随你怎么想好了,你知道我不是坏人就够了。”
你不是坏人?你不是坏人就奇了怪了,某神就不用钉在十字架上受苦了,这货绝对是个坏人!
邵明岚的形象在我脑海中越来越清晰,打架斗殴,接电话跟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小酒馆的龙虾老板,三个凶神恶煞的胖子,这些都表明他实在不是一个好人。
“我反正不能留你过夜!”那些谜题我也不感兴趣了,我何小薇就算再没有人要,我也不能跟个混混谈感情吧。再说,追我的人从餐饮企业的大老板到乡镇企业的养鸡专业户,那可是跨界广泛啊!
我态度坚决,邵明岚笑着站起身在我面前转了一圈,“你让我穿着粉红色的小熊去哪?”
我看着邵明岚,也是,一个长着腿毛的人,穿这么一件T恤上街,估计不是被人打的问题,分分钟就会被抓号子里去。
于是我又去衣柜里翻箱倒柜,可我确实没有男性的衣服,突然我灵光一闪,对啊,直接给他套上雨衣不就得了,就这么办。
邵明岚穿着雨衣被我推出家门,看得出来他十二万分的不甘。我双手推着他的背,“快走吧,别待会雨再大了。”
他侧过头:“要不要这么绝情,把伤员往雨里推。”
我打开窗,看着走到楼下的邵明岚,喊道:“你知道车站的哦。”
邵明岚在雨中背对着我无力的摆手,灯光下,雨衣的背后印着一个巨大的粉色Holle Kitty……
我抱着猫,看着邵明岚走远,那只Holle Kitty的脸也消失在雨中。哈哈,如果被他的同伴看到他这副打扮,估计也不用混了,就算姐帮他从良了。
我心情不错,哼着歌在厨房刷碗,我今天真是女侠一般的壮举啊,我打跑了一群流氓,又拯救了一个流氓,然后化身成女护士,女厨师,最后又化身成贞洁烈女,毫不犹豫的把帅哥赶出了家门!然后还为帅哥的将来做了打算,我简直就是贞德啊,也许是圣母!
我都佩服我自己。
也许那小子是真的喜欢我,不然怎么能去网上买我的信息呢,但是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跟一个小混混谈恋爱,这可不是我能接受的。
我妈说了,我不嫁给公务员就不允许我回家过年!公务员啊,找不找得到先不说,总觉得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这是大前年的要求,今年的要求已经变成了只要有正式工作就行,我寻思,要是再拖个一年两年的,邵明岚这种小混混她也不会嫌弃的。当然,如果再拖个四五年,那时有没有男人要我也是个问题了。
做完家务,我躺在沙发上兴奋的给梅梅打电话,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今天的经历。
梅梅用赞扬语气的反讽了我,我以前咋不知道她这么大学问呢,一边表扬人还能一边挖苦人。什么买椟还珠啊,郑人买履啊,夏娃的苹果是要给亚当啊,反正中心思想就是我不该放邵明岚离开,我应该趁他病要他命,额不,是趁着那啥把他那啥了。
在梅梅眼中,只有最终那啥,才是完美,可我更想要一个完美的那啥,不能随便就那啥了,我不知道我在说啥,但我知道你们懂得。
我就纳了闷了,两个价值观如此不同的人怎么成为闺蜜的,反正我是不赞同她此刻的想法,说真的,我好像也从来没有赞通过她任何的想法。
伴着窗外的小雨,今晚睡的格外香,我梦到自己变成金色头发的公主,在森林里遇见了大灰狼,我不辞辛苦的帮着它打跑猎人,然后它又死皮赖脸的帮着我打跑了王子,最后我们吹倒了小猪们的房子,手挽着手吃着烤猪肉在森林里为非作歹。
太幸福了,我爱大灰狼。
我猛地坐起,一身冷汗,我的价值观是怎么了,以前我都是爱小白兔的啊,今天怎么就爱了大灰狼!难道是因为昨天看了邵明岚打架,导致我内心的恶魔在觉醒?太吓人了,我赶紧抱住还在熟睡的喵喵酱。
“喵喵酱啊,你说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能让一只大灰狼走进我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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