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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桌

饭后一根香烟,这是老爸的习惯,不听劝告,已不能改变。无法早饭后只好不情愿的挪动千斤重的屁股从热炕头上下来,领着水壶回到只属于自己的冰冷房间,自觉的来到电脑桌前,打开电脑,随意的拉过转椅,一屁股坐在上面,拿起旁边的《读者》翻过已阅读的篇章,找到了这次应该看《被知道拯救的生命》,作者是吴晓波。

我认识他,只限于《读者》。读完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触动下发自灵魂深处的思考由书桌开始。

有多少人没有自己的书桌?有了书桌后,它又是否完整?又或者说自己心中认为它已经可以称得上“书桌”。

不由得四下打量着眼前的电脑桌,又或者说半个书桌,因为笔记本电脑不能全部占用宽大的桌面,剩下的桌面自然而然的成为书桌。时间一长,就叫它书桌,听起来有书香气。我是极喜欢书香的,曾经幻想过自己将来能娶到一位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其实这只是做梦。

右手边是两个以上下分隔的空格,上层放了几本书,如《四世同堂》、《胡适精选集》等五本书,看了四本;下层是厚厚的一摞《读者》,封面上的灰尘恐怖的吓人,一通打扫能让白人变成黑人。

这不禁让我想起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从来不敢奢望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桌。不,哪怕只是一张桌子就好。

平日里都是在学校里写完作业才愿意背着空的可以自己飞起来的书包回家,星期天只能撅着屁股,趴在炕沿上写作业,老妈在炕头上双腿放在被子里,手里织着毛衣,时不时的朝着她早已心乱如麻的宝贝儿子盯上两眼。

讨厌,非常讨厌这种感觉,一点自由都没有。书桌,是自己幼时唯一可以自由翱翔的天堂,可家中没有这样的地方,容不下一张桌子。

眨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家大了,冰箱、洗衣机、电脑都搬进来了,心爱的书桌却还不知在何方。

大概有些人引以为豪的说我有书桌啦,是不是很羡慕?我并不认为这些人有什么可以自豪的,反问一下,有多少人有了书桌,逛书店是不看价格的?看到自己喜欢的书不问价格直接就买下来的?

每次逛书店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看一下价格,再三思量才会决定是否买下。引用吴晓波文章的话说:“总得有毫不犹豫买下任何喜欢的书的钱囊吧。”直到这时书桌才算完整,而那时的自己是七十岁还是八十岁,或者这辈子都不可能吧。

知识是灵魂的养料,书是知识的包装盒,书桌则是养料发酵的最好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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