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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常识与规范的人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一套所谓的“常识”,也即是一种社会规范,这常识和社会规范告诉人们并约束着人们该如何接人待物,为人处世,甚至于怎样才能被人赞扬,被人崇拜,或者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德行的人、伟大的人。

任何人如果怀疑这些常识和社会规范的必要性或正确性,都将会被视为异类,会遭受排斥,甚至可能会被处罚,严重的还会丢了自己的小命。这是因为,这类常识和社会规范不仅仅只是不言自明的,而且其中的许多还是有着立法的条款规定的,也就是说,怀疑它们,就是怀疑法律,就是怀疑权力;反抗它们,就是反抗法律,反抗权力。这种怀疑或抗拒若是达到某种程度,被消灭掉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而消灭这种怀疑和反抗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消灭掉那些敢于怀疑和反抗这些常识和社会规范的人。

于是,当某个时代的那些有所怀疑和胆敢抗拒那个时代的常识和社会规范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被社会所排斥甚至被权力所消灭后,这个时代的常识和社会规范就被高高挂起,奉若神圣,就被判断为天经地义,并不容审视了。

那现在的所谓“常识”来说吧,举一平常的个例子:假如一个参加选秀的选手被问到为什么来参加选秀,常识和规范的回答当然是为了梦想。但若一定要说,是为了出名,为了挣更多的钱,为了过上不愁吃穿甚至奢侈的生活、为了让自己虚荣得到满足,那么这就不合规矩了,就会被视为异类,这就不值得赞扬,不配成为偶像,甚至很不道德。

而有些时代的常识和社会规范就更是如今不可想象的了。

商人重鬼神,做什么都要占卜祭祀,占卜祭祀是要牺牲的,用牛用羊是随随便便,用人来做牺牲祭祀也是屡见不鲜,死了个贵族富翁,必须要用活人陪葬。直到周代,才从法律上确定了不可以用活人祭祀和陪葬。但也仅仅是从法律上禁止,民间或贵族诸侯那里依然如故,甚至直到战国时代,民间还在用活人祭祀河神,这个事在语文课本里都有,就是那个魏国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

宋明理学也一样,存天理,灭人欲,多么冠冕堂皇,多么道德光辉,可造成人间多少惨剧?光是所谓的道德楷模如守节、所谓的“常识规范”如裹脚,就不知造就了多少痛苦。

而这一切在那些时代是多么的天经地义,是多么的合乎常识呢?倘若有人问那些时代的人:为什么要用活人陪葬?为什么女人做了寡妇就不能再嫁人?为什么女孩子好好的脚不要,非得人为的弄成半残疾?那么人们一定会把问这话的人当成白痴:这有什么好问的?这不天经地义吗?甚至还可能因为这样的问题而愤怒:这也要问!不这么干怎么能行?!不这么干这天下还有道德正义吗?!

那时候的人蠢吗?当然不是,但是,因为这所有的行为在那些时代就是常识和规范,就是道德和正义,正是这样,阻止了绝大多数可能会出现的怀疑——既然这些是大家都认同的,甚至是法律所保护的,那么就一定是有它存在的道理的。而对于那些拥有独立思想的人来说,尽管说服不了自己去认同这些残忍无情的常识和规范,也确信这个社会的所谓常识和规范甚至法律都出现了错误,但却没有勇气去承认这样一种情况——这个世界错了,可认识到这样的错误的竟然只有我?!难道真的是全世界都错了吗?!

这太不可思议了!于是,他们抑制了自己的怀疑和认识,而屈服于常识与规范。确实,虽然每个人都在梦想里幻想过自己成为伟大的人,成为掌握真理的人,但一旦这样的伟大需要与常识和社会规范做斗争才能得到时,却几乎没有人敢于去尝试。

幸亏,这个世界还有五百年一出的圣人,他们虽然极为稀少,却总算能出现。

他们之所以可以被称为圣人,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敢于确认这个世界出了错,而且敢于承认就是我发现这个世界出了错,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敢于对这样的错进行公开的怀疑和付诸行动的反抗。

比如用活人陪葬被周政权禁止后,有些人想出变通的方法,用泥俑做出活人的样子陪葬,并迅速的成为当时的一种新的常识和规范,尽管这样已经文明许多了,可依然有一个伟大的声音怒叱这样的已然变文明了的常识和规范——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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